日本政府為協助企業擴大對新興市場國家輸出基礎建設,決定支援工程總額達1兆日圓規模之10項事業
發布日期:2012-02-02
貿易局
資料來源及時間:日本經濟新聞(2月1日)
1、日本政府為協助企業擴大佈局新興國家之基礎建設市場,決定支援總工程金額達1兆日圓規模之10項事業(詳如後附),內容包括在緬甸之上下水道系統設施整備及智慧型環保都市等。日本政府擬藉由擴大輸出基礎建設,抑制因日圓升值所造成的國內產業空洞化的危機。
2、本次日本政府協助輸出基礎建設之對象地區,主要係以緬甸及印尼等亞洲國家為中心。首先將委由三井物產公司及日立製作所等針對事業化可行性進行調查。至所需費用一節,日本政府將由2011年度第3次追加預算中提供補助金。
3、日本政府擬定之支援對象事業,對於緬甸之上下水道系統設施改善,將由東洋工程公司提出計畫。另外,緬甸最大都市仰光,因淨水場處理能力不足,將在當地進行實際調查後,預定推展新增建淨水場及強化送水幫浦等總額約300億日圓之事業計畫。因急速濾過式淨水工程技術係日本企業強項,被列入本次支援擴大基礎建設輸出之對象。
4、日本經濟產業大臣枝野幸男於上(1)月訪問緬甸時,已表明將協助該國進行基礎建設之整備方針。除上述之上下水道系統工程整建外,三井物產等聯合營運公司亦將進行電力供應設備之補修事業。
5、此外,野村總合研究所及西日本高速道路公司將攜手合作,進軍印尼加爾各答高速公路之電子自動收費系統(ETC)事業工程。在加爾各答近郊地區,千代田化工建設及大成建設等,正計畫協助該國首度推動之智慧型環保都市興建計畫。印尼政府高級官員曾對日本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日本企業得標可能性高」。
6、日本政府篩選之10項事業支援對象,預估每項事業調查所需費用約5,000萬日圓左右。官民一體合作,從基礎建設輸出之計畫及企劃階段開始參與,最終目的是要讓日本企業擁有易於爭取國外基礎建設訂單之優良環境。
7、特別是對於鐵道等大型基礎建設的整備,新興市場國家甚至將鐵道技術之規格式樣委由第三者進行之案例不在少數。若能藉由官民通力合作,自事業計畫初期階段開始,就由日本參與協助,可望提升日本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8、日本經濟產業省對於本次支援協助,定位為東日本大震災復興之一環。若能取得基礎建設工程標案, 工程總額約1成(1,000億日圓),將優先採購受災地區工廠及企業生產之機械等。例如受災嚴峻之福島縣,即擁有多家製造鐵道鍛造零組件及連接器等中小型廠商。
出處: http://ekm92.trade.gov.tw/BOFT/web/report_detail.jsp?data_base_id=DB009&category_id=CAT1802&report_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