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將實施大、中小企業合作利潤分享制

發布日期:2012-02-04

貿易局

資料來源及時間:韓國經濟新聞(2012年2月3日)

韓國共同成長委員會日前發表,韓國大企業到目前為止堅持反對之「利潤共有制」將修正成「合作利潤分享制」後實施,此分享制類似於目前大部分大企業對其中小關係企業實施之「利益共享制」。而實施該制度之企業自明年起於共同成長指數考核時將可獲得追加點數。

「合作利潤分享制」係大企業與中小企業合作之事業如研發、拓展海外市場等所產生利潤將互相共享,類似「利益共享制」,但「利益共享制」重點在於透過改善中小企業之作業過程,減少成本,而「合作利潤分享制」偏向由大企業主導,促進與中小企業合作開發新技術及拓展新市場,共享利潤預期較利益共享制高,亦有加強中小企業競爭力之效果。

共同成長委員會並說明,大、中小企業共同成長之革新方案基本項目重點在於解決合作企業之障礙,將隨原物料價格變動調整利潤分配、減少合約期間內發生不公平貸款之規模、支援第2、3線關係企業之資金流動。而考核時可追加點數之項目將包括實施合作利潤分享制、利益共享制、投資與支援共同成長之專案。


出處: http://ekm92.trade.gov.tw/BOFT/web/report_detail.jsp?data_base_id=DB009&category_id=CAT1802&report_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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