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員指出海關調查逃避課稅規定之缺陷

發布日期:2017-07-24

  本(2017)年7月11日美國俄亥俄州參議員Rob Portman及Sherrod Brown致函即將真除為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署長的Kevin McAleenan表示,美國現行逃避課稅的規定將無法有效杜絕此類問題,爰於本年 7月13日邀集CBP召開聽證,針對逃避關稅課徵、擬議建構美墨邊界高牆和邊境巡邏、禁止強迫勞工及童工進口的管理問題,另亦包括川普總統之前發布行政命令所指示的反傾銷稅及平衡稅徵收問題等進行討論。
  首先,參議員認為CBP的「暫行最後規則」(Interim Final Rule)及在「強制及保護法」(Enforce and Protect Act)的執行上,不符合行政命令和國會立法的精神,將削弱處理逃避課稅的能力。CBP係為執行「強制及保護法」而訂定「暫行最後規則」,而「強制及保護法」屬處理眾多議題之「2015年貿易促進與貿易執行法」(Trade Facilitation and Trade Enforcement Act of 2015)中的一環。由於對於不公平貿易進口商品課徵關稅執行不力,CBP已經承受來自立法者相當大的壓力。根據美國國會政府課責總署(U.S.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 GAO)估算,美國2001-2014會計年度未繳交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總額高達23億美元。
  其次,參議員認為CBP的暫行規則對商業機密缺乏保護機制,因CBP缺乏商務部(DOC)採用的行政保護令(administrative protective order, APO)程序。APO程序有助於商業機密資訊的交換,允許利害關係人的律師在貿易案件中提交、查看和檢索相關文件。APO程序可保護機密資訊,但同時也為各利害關係人提供高度的透明性,以確保其法定代表人能夠查看CBP據以認定的相關數據。反之,如果沒有這樣的程序,逃避課稅的調查案件將無法透明。該項暫行規則也將「利害關係人」的定義限縮在指控者及被指控逃避課稅者。基此,參議員明確期望讓更廣泛的各方利害關係人參與逃避課稅的調查程序。
   再者,參議員認為即使進口商未知,CBP也必須接受逃避課稅的指控案件。根據CBP的「暫行最後規則」,逃避課稅的指控必須包括所涉之進口商的名稱及地址。惟此項要求沒有明定於「強制及保護法」內,因而將大大限制逃避課稅指控案件可以成案的數量。此外,利害關係人很難密切注意逃避課稅的調查情況,因為CBP在調查程序中很少通知。因此信中指出CBP應該要正規地採行揭露標準,俾使CBP在進行調查的關鍵階段公開調查進度,以提高程序的透明度和責任制度。
  「暫行最後規則」要求CBP在展開調查、移轉案件至商務部、合併案件及最後認定等重要階段應通知相關當事人。而相關當事人提交CBP之資料亦須準備公開版本。參議員認為遵守法定期限是改善CBP徵收反傾銷稅及平衡稅工作效果的必要條件。惟「暫行最後規則」的條文文字引發相關當事人對CBP是否會遵守最後期限規定的質疑。因此,信中也表示CBP應澄清其將遵循法律,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調查。


出處: 貿易救濟動態週報第7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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