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協成立50周年之成就與未來挑戰

發布日期:2017-08-08

日期:2017/08/03
作者: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東南亞國家協會研究中心 徐遵慈 主任、吳安琪 輔佐研究員
文件編號:WTOepaper563
一、前言

  東南亞國家協會(以下簡稱東協)成立於1967年,今年(2017)適逢成立50周年。東協走過半個世紀,從一個探討區域安全合作的組織,逐步整合成全球矚目的經濟共同體,在東協各國種族、宗教、文化、政體與經濟發展程度迥異的情形下,實堪稱為一個「東協奇蹟」[1]。本文以下將探討東協的過去、現在與未來,將依序簡介東協成立背景與東協會員的擴張、從90年代達成經濟整合的共識到21世紀東協三大共同體付諸實現,也將探討東協在促進區域經濟整合與區域合作的成果,以及東協經濟現況、展望與未來挑戰。

二、1960至1990年代:東協成立背景與會員北擴

  1960年代,全球正值冷戰高峰時期,中共發動文化大革命並覬覦將勢力擴延至東南亞。尚未赤化的東南亞國家皆面臨國內共產主義反對勢力的興起與挑戰。在此同時,東南亞國家之間也爭吵不斷,新加坡剛脫離馬來西亞,而馬來西亞與菲律賓、印尼之間都有領土爭議。在混亂的時代背景下,東南亞五個反共國家馬來西亞、印尼、泰國、菲律賓、新加坡,於1967年聯合發表曼谷宣言(The Bangkok Declaration)(即東協宣言),正式成立東南亞國家協會(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下簡稱東協)。東協的成立一方面是為了聯合抵抗各國國內的共產勢力,防範中南半島,乃至於整個東南亞區域發生全面赤化的骨牌效應(Domino Effect),另一方面則是馬、印、泰等國的領袖有意透過區域平台進行和解,預防衝突發生。

  時至1980年代,中美關係進入蜜月期,兩國在東南亞的合作提供了東協國家整合的動力,而越戰結束後越南勢力的迅速擴張(南北越統一、越南出兵占領柬埔寨、寮國與柬埔寨的赤化等)也加強了東協五國的危機意識與凝聚力,「柬埔寨問題」遂成為整個80年代東協的主要議題,幾乎每年開會都會被排入議程中。而至1991年蘇聯解體,宣告冷戰結束,此時越南已採行開放門戶與市場化的革新政策(越南於1986年採行Doi Moi政策),軍隊也全面從柬埔寨撤出(1990年),昔日敵人化敵為友,越南遂獲准在1995年正式加入東協,隨後緬甸與寮國(1997年)、柬埔寨(1999年)陸續加入東協,再加上汶萊也已於1984年加入,至此會員擴充,邁入「東協十國」的新時代。後加入的四個國家柬、寮、緬、越通稱為CLMV國家,雖然經濟發展程度與東協創始國差異仍大,但在加入東協近20年後,經濟逐漸開展,成為東協中的新興市場,其中越南更躍身成為亞洲最亮眼的後起之秀。

三、1990年代經濟整合的共識

  時序進入1990年代後,東協十國不再具有反共色彩,區域安全合作的重要性降低,遂轉為以經貿自由化與區域經濟整合作為最主要的方向,並積極建立化解衝突的協商平台,建立有別於歐美整合的「東協模式」(ASEAN Way)。總的來說,後冷戰時期的「東協模式」呈現三大特色,一為會員國政府部門透過多層次、多面向、高頻率的非正式密切諮商,減少爆發衝突的可能;二為採取以和諧關係為優先考量的共識決;三為分開處理雙邊及多邊議題,敏感議題基本透過雙邊處理,區域性、經濟性問題則在東協架構下討論。[2]

  1992年第4屆東協高峰會召開期間,東協領袖宣布成立「東協自由貿易區」(ASEAN Free Trade Area, AFTA),各國實施「共同有效優惠關稅」(Common Effective Preferential Tariff, CEPT),奠定東協經濟整合基礎。1993年東協召開第26屆外交部長會議時,更決定走出東南亞,成立「東協區域論壇」(The ASEAN Regional Forum, ARF),推動亞太國家與東協的多邊對話。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東協邀請中國大陸、日本、韓國領袖一同協商,舉行首屆「東協加三高峰會」(ASEAN Plus Three, APT),隨後並通過「2020東協願景」(ASEAN Vision 2020),矢志進一步推動區域內的經濟整合,日後東協共同體的雛形至此已大致確立。

四、半世紀的里程碑:東協三大共同體宣告成立

  2003年東協於第9屆領袖會議通過《峇里第二協約》(Bali Concord II),決議在2020年建立包含「東協政治安全共同體」(ASEAN Political-Security Community, APSC)、「東協經濟共同體」(ASEAN Economic Community, AEC)、「東協社會文化共同體」(ASEAN Social-Cultural Community, ASCC)三大支柱的「東協共同體」(ASEAN Community)。東協政治安全共同體致力透過「東協區域論壇」(ARF)強化東協與對話夥伴的協商交流,維持區域的和平穩定;東協經濟共同體旨在促進區域經濟合作,推動貨品、服務和投資的自由流動、平衡經濟發展和消弭貧窮;東協社會文化共同體則是促進東協各國在保障弱勢、永續發展、天然災害、文化交流等議題上的合作。東協共同體的最終目標是透過這三個共同體的努力,建立東協人民的區域認同(sense of identity)。

  2007年第12屆東協領袖會議中,東協領袖通過《東協憲章》,賦予東協的組織架構與運作模式的法律基礎,並闡明了東協的規範與價值。此外,共同簽署《加速實現東協共同體之宿霧宣言》(Cebu Declaration on the Acceleration of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ASEAN Community),特將東協共同體的建立時間從2020年提早到2015年,並通過《東協經濟共同體藍圖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ASEAN Economic Community Blueprint),確立東協經濟共同體的發展方向。2009年,東協通過《東協政治安全共同體藍圖》(ASEAN Political-Security Community Blueprint)、《東協經濟共同體藍圖》(ASEAN Economic Community Blueprint)與《東協社會文化共同體藍圖》(ASEAN Social-Cultural Community Blueprint),其中以《東協經濟共同體藍圖》最為具體,明確條列四大支柱:第一支柱為「創造單一市場與生產基地」,包括商品、服務、投資、資本、技術勞工等五大要素的自由流動;第二支柱為「具有競爭力的經濟區域」,包括公平的競爭政策、消費者保護、智慧財產權、基礎建設發展、避免雙重課稅、促進電子商務等面向;第三支柱為「平衡的區域經濟發展」,包括加速中小企業發展以及加快低度發展東協國家的經濟整合;第四支柱為「與全球經濟體系完全整合」,包括對外經濟採取一致性的「東協中心性」(ASEAN Centrality),如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與全面經濟合作夥伴(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CEP),以及提升全球供應網絡之參與。

  2015年11月,東協舉行第27屆東協峰會,東協領袖簽署發布「東協2025吉隆坡宣言:穩健前行」(Kuala Lumpur Declaration on ASEAN 2025: Forging Ahead Together),宣告東協共同體於2015年12月31日正式成立,其下包括東協政治安全共同體、東協經濟共同體、東協社會文化共同體,受到全球矚目,然東協整合之路並未因此止歇。事實上,2014年11月東協高峰會召開期間,各國領袖發表《關於東協共同體後2015年願景之內比都宣言》(Nay Pyi Taw Declaration on the ASEAN Community’s Post 2015 Vision),,提出下一個10年的努力目標,即「東協共同體2025年願景」(ASEAN Community 2025),分別通過「東協政治安全共同體2025年藍圖」、「東協經濟共同體2025年藍圖」與「東協社會文化共同體2025年藍圖」,作為下一個10年的指引。

五、東協經濟整合與區域合作的成果盤點

  實務上,東協經濟共同體在消除關稅障礙上的努力各界有目共睹,最具成效,東協六國(非CLMV)關稅降為0的比率已於2012年達到99.2%,而CLMV國家也由2011年的49.3%上升至2015年的90.8%,整體東協在2015年消除關稅的比率已達96%。(參考圖1)。不過,東協仍受到不少非關稅障礙(non-tariff measures, NTMs)影響,在服務貿易、人員流動上的自由化進展也較為緩慢,不同部門的整合速度快慢不一,如金融整合的目標便從2015年延後至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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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http://web.wtocenter.org.tw/Page.aspx?nid=126&pid=296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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