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擬調高加值稅及特別消費稅等稅率

發布日期:2017-08-18

資料蒐集: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文章公布日期:2017-08-17 資料來源:越南法律圖書館網站,2017年8月17日
編輯單位: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濟組

越南財政部頃草擬增修加值稅法及別消費稅法規定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加值稅法:
(一)將貨品及勞務適用現行加值稅法10%稅率調高至12%,並提出下列2項調高稅率方案:
方案1:自2019年1月1日起調高至12%;
方案2:自2019年1月1日起調高至12%,自2021年1月1日起進一步調高至14%。
(二)將適用現行5%稅率的部分貨品及勞務項目,改為適用10%稅率,包括清潔水、部分機器設備、醫療儀器及教育器材等,其餘貨品及勞務將調高至6%,以確保各種行業產品及勞務課徵加值稅公平性。

二、特別消費稅:
(一)擬自2019年1月1日起將氣泡與無氣泡飲料、運動飲料、增加體力飲料,袋裝咖啡及茶葉增列為適用特別消費稅對象,惟天然蔬果汁及乳品飲料除外。
(二)菸及雪茄:提出下列調高菸及雪茄稅率的2項方案:
1-菸及雪茄將適用混合特別消費稅:依據現行特別消費稅課稅表,該等貨品已自2016年起課徵70%特別消費稅,自2019年將調高至75%,而依上述修訂草案,自2020年起除應繳交前列特別消費稅外,每包菸支(20根)應再課徵1,000越盾特別消費稅額,以及每根雪茄課徵1,500越盾特別消費稅。
2-菸及雪茄自2020年及2021年起將分別調高特別消費稅至80%及85%。


出處: http://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1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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