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公布允許非自動許可證在簽發前即可裝船措施
發布日期:2017-08-22
資料蒐集: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文章公布日期:2017-08-22 巴西貿工部(MDIC)於本(8)月16日頒布SECEX第31號法令,將允許需非自動進口許可證之產品,在主管機關簽發該許可證前即可裝船,以減少官僚作業俾促進貿易便捷化,貿工部長Marcos Pereira表示,此法規有利進口流程,因可在貨物離開原產地運送巴西期間,由巴西主管單位審核及簽發進可證,將可節省時間以爭取時效。
Pereira部長亦強調此法規係經公私部門協調並達共識之結果,對需進口生產所需原料之工業界亦帶來效益。此前,對於進口需申請非自動進口許可證之產品,必須經農業部、國家衛生局(ANVISA)或國家石油局(ANP)等單位簽發進口許可證後始可裝船運送巴西,而本次新法令係由巴西私部門向國家貿易便捷化委員會(Confac)提出之要求,Confac係由貿工部及財政部聯邦稅務局之秘書處共同擔任主席。
惟本案仍待各簽發主管單位各自公布相關法規後生效,例如巴西國家度量、品質及技術局(INMETRO)將立即修法,允許相關產品在簽發進口許可證前即可裝船。
此外,SECEX第31號法令亦允許巴西出口商在申請出口退稅時,可以其他外幣登記,例如以人民幣或墨西哥批索登記,將可避免匯兌損失,亦有助降低營運成本及促進貿易。
出處: http://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13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