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禁止出口原礦

發布日期:2018-08-07

資料蒐集:越南/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文章公布日期:2018-08-06
為有效使用資源,越南總理頃批准至2025年並展望至2035年之金礦、銅礦、鎳礦及鉬礦之探勘、加工及使用規劃,其中要求禁止出口原礦精金礦及精銅礦。

最近越南各種原礦及礦產出口成長相當高,惟出口價格卻很低。截至本年7月15日越南礦產出口達200萬多公噸,出口金額僅為1.01億美元。主因係越南主要出口原礦。因此越南總理批准此規劃使礦產開採能永續、效果並主動服務越南經濟之發展。同時,減少規模小、零散、手工、技術落後、資源-能源消耗高及汙染環境之金礦、銅礦、鎳礦及鉬礦開採案,以建立具有先進技術、環保之大規模企業。

為嚴格監督探勘、開採活動,越南總理責成工商部主持,並配合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執行公布規畫、輔導執行及檢查執行規畫之情況;同時提出嚴格監督金礦、銅礦、鎳礦及鉬礦流通及銷售之建議;配合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制定具體機制及政策,俾鼓勵節省、有效及環保地使用金礦、銅礦、鎳礦及鉬礦。另外,工商部應配合各地方依法進行金礦、銅礦、鎳礦及鉬礦之開採及加工投資案。

越南總理要求資源環境部配合工商部及各地方政府嚴格處理涉嫌違法之案子。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45971

回上頁

留言板

標題*

內文*

瀏覽人次: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版權所有 2020©

本會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2樓聯絡電話:(02)2703-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