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光省將自10月實施YVQC系統車輛進口新措施

發布日期:2018-09-05

資料蒐集:緬甸/駐緬甸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文章公布日期:2018-09-04
仰光省省長Pyo Min Thein宣佈,仰光省自10月份開始將可按照仰光車輛配額證書(Yangon Vehicle Quota Certificate YVQC)系統進口車輛,並計劃對於透過YVQC進口之車輛,給予仰光登記牌照,藉此有效控制仰光省的汽車數量及防止非法交易。根據YVQC系統規定,車輛進口商須按引擎功率購買價值300萬-900萬緬幣的車輛進口許可證;0 – 1,600Cc為300萬緬幣,1,601 -3,000Cc為600萬緬幣,3,000Cc以上為900萬緬幣及企業用公車為100萬緬幣。如果是購買在緬甸以CKD, SKD方式生產車輛的買主,只需繳付YVQC規定價格的10%就可獲仰光登記牌照。


備註:本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本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4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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