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稅務局公告將針對未貼稅票之煙酒、紅酒及非法進口啤酒等進行檢查及給予處罰措施

發布日期:2018-10-15

資料蒐集:緬甸/駐緬甸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最新檢視日期:2018-10-12
緬甸稅務局嚴格規定煙酒及紅酒等特殊商品須貼上指定稅票后方能銷售。若發現違規銷售未貼稅票之煙酒、紅酒及非法進口的啤酒,將按特殊商品稅法將其充公外還須支付下列罰款;

*所查獲銷售品若為進口,將須支付該特殊商品價格的100%做為罰款。

*若為緬甸當地生產,則僅須支付該商品原價之50%做為罰款。

當局將根據特殊商品法給予之權利到市場進行突擊檢查未貼稅票之煙酒,紅酒及非法進口的啤酒商家。並且最後呼籲大眾不要購買未貼稅票之煙酒,紅酒及非法進口的啤酒。


備註:本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本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50729

回上頁

留言板

標題*

內文*

瀏覽人次: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版權所有 2020©

本會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2樓聯絡電話:(02)2703-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