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台難成特效藥 原產地是關鍵

發布日期:2018-10-29

2018年10月28日 04:09 旺報 記者吳泓勳�專題報導
中美貿易戰火點燃後被解讀邁向長期對抗,導致部分台商將產能產線移出大陸,但問題恐怕並非這麼容易解決。在美國「原產地規則」認定下,台商想真正避免被關稅炮火波及、侵蝕利潤,得先從盤點商品稅則稅號、取得美國認可原產地非大陸的證明,再到中長期的供應鏈調整、訂價策略等,還有許多功課要做,恐非單純回台就能安然躲過。

換句話說,能否確保「原產地」不被認定為大陸,才是台商須面對的真關卡。

所謂「原產地規則」,是指一國或關稅領域內,為區分商品來源,而用來認定商品國籍(nationality)的依據。

雖然世界貿易組織(WTO)訂定原產地規則供各國參考遵循,但實際運用仍保有自主性。由於美國的原產地規則考量面向更多,即便台商回台通過「MIT」的原產地認證,在美國眼裡也不見得過關,因為原材料或加工過程如涉及大陸經手,仍有被視為「大陸原產地」的關稅風險。

由於美國在原產地規則考量面向更多,為求保險,經濟部也建議台商企業在出口美國前,最好向美方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申請原產地預審,以免被加課10到25%關稅。

對此,勤業眾信(Deloitte)會計師事務所也建議,可能遭到中美貿易影響的企業,應先盤點自家產品出口到美國的商品稅則號列,首先了解確認是否已被納入對大陸加徵關稅的清單外,更需進一步了解自家商品涉及國家地區的原產地規則。

安侯建業(KPMG)會計師事務所最新報告也提醒,稅則號列有6位數字,用來定義屬於什麼商品貨類,該編碼在WTO成員國屬於通用,但仍要注意大陸、美國對同一貨物出現不同理解,得出不同的商品編碼的可能性。

盤點美國至今對大陸商品的加徵關稅清單,已分別於7月、8月與9月24日起生效3波關稅商品清單。以第3波為例,不但規模拉高至2000億美元且延伸到消費品,連美國本土也飽受影響。

其中就包含消費品類如背包、行李箱、運動用品;食品相關如肉品、海鮮、堅果、水果、蔬菜,以及香煙、石油、木製品、工業設備與消費性電子設備等。

(旺報)


出處: 中時電子報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1028000123-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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