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嚴控技術外流 我須防池魚之殃

發布日期:2018-12-24

2018-12-22 01:10經濟日報 社論

美國財政部於今年10月公告,為執行「外國投資風險評估現代化法案」,外國在美投資委員會(CFIUS)將對外國投資美國企業實行審查之試行計畫,並公布相關臨時法規。此一試行計畫已自11月開始實施。這項法規主要內容是擴大CFIUS的審查範圍和職權,重點放在限制外資獲得美國的基礎技術、新興技術與關鍵技術,包括生技、人工智慧和機器學習、定位、導航、微處理器、先進運算、數據分析、量子訊息和感測、物流、積層製造、機器人、腦機介面、高超音速、先進材料、先進監控等14類領域46項新興技術。
這項獲得國會參眾兩院跨黨派支持的法案,目的在於對外國投資、併購擁有敏感科技的美國企業,加強管控,以防止外國勢力從民間、商界、軍方滲透、竊取美國的數據與尖端科技。這裡所謂的外國,大家都很清楚指的是中國大陸。也因該法案針對《中國製造2025》的目的性相當明顯,大陸商務部還曾回應,當前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跨國投資方興未艾,中美企業在深化投資合作有強烈意願,巨大的潛力,因此呼籲美國應客觀、公正對待中國投資者,避免國家安全審查成為中美企業開展投資合作的障礙,並表示中方將對法案內容進行評估,密切關注對陸企衝擊,全面備戰。

基本上,從美國推動外國投資風險評估法案的行動觀察,其戰略縱深已從貿易戰延伸至技術與智財戰。雖說目標明顯針對中國大陸,但擴大關鍵技術、關鍵原料的管制,勢必波及各國的產業科技布局。以台灣而言,國內產業常藉由購買輸入國外技術來提升技術水平,其費用涵蓋的範圍包括權利金、授權金、技術支援及顧問費等。根據經濟部統計處的統計,台灣2015年技術輸入所花費的金額達1,601億元,其中以美國輸入的技術費用占78%為最高,日本占13%居次。項目則以電腦電子與光學的技術授權金和專利使用費為大宗;而對外的技術輸出每年維持穩定成長,自2010年的260億元增加至2015年362億元,其中以中國和香港占35%最高,新加坡占25%居次,項目則以液晶面板和電腦電子技術為大宗。

技術輸入仰賴美國,而技術輸出以中國為主要對象,台灣介於其中,若無法有效應對,未來恐將成為美擴大投資風險評估審查重點的觀察國家,輕則被牽連成為制裁對象,重則可能傷害台美高科技產業間長久累積的互信與合作基礎。而由於台灣正值產業轉型的關鍵時刻,加上企業對美國的技術依存度相當高,短期內要大幅提升技術自主性十分不易,同時,觀察美公布的相關技術清單,涵蓋政府正全力推動的5+2產業中大部分的核心技術,如何降低此一法案對台灣產業未來取得美前瞻技術的衝擊,非常需要政府與產業齊心協力的努力與合作。

在政府方面,面對美國加強技術出口管制以及其他先進國家可能仿效的行動,政府對於外資審查與監管必須進一步強化,防止中資企業透過併購台灣企業來獲取敏感技術,或者藉由入主台灣企業轉換身分到美國投資或購併具尖端技術的美國企業,以確保美國等先進技術國放心以台灣作為其先進技術移轉、研發與製造的合作夥伴和研發據點。中長期而言,更須積極加速深耕基礎技術,以降低對國外技術之依賴。

而在產業面,企業應該密切關注相關法案的進展與執行細節,免得本來希望透過投資或購併掌握先端技術的發展狀況,因相關法案規定可能只能投資,但不能碰觸或獲得相關技術資訊,或者因公司資本組成有中資比例而造成在美國相關投資的障礙。


出處: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8/355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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