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美FTA修訂議定書將於本(108)年1月1日正式生效
發布日期:2019-01-03
資料蒐集:韓國/駐韓國台北代表部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最新檢視日期:2019-01-02
韓國國會於本(108)年12月7日批准「韓-美FTA修訂議定書」,韓國與美國兩國將於108年1月1日交換已完成國內程序之通知書信,而「修訂韓-美FTA議定書」將自交換書信之日起正式生效。
韓國與美國兩國自本年1月進行「第1次韓美FTA修訂協商」,而在本年3月24日達成協議,本年9月24日簽署,本年12月7日獲得國會批准後,本年12月31日正式公布。
修訂韓-美FTA結果如下:
ISDS:限制濫用ISDS及保護國家之政策權利。
貿易救濟:新設進行反傾銷及平衡稅調查時之實地調查程序相關規定。
紡纖:放寬部分供應短缺原料項目之原產地標準。
貨車:美國將韓國產貨車進口關稅之撤銷日期由原本2021年1月1日延後至2041年1月1日。
汽車:安全標準之同等效力(Equivalence)上限由2.5萬輛增加至5萬輛,並設定油耗(燃油經濟性)及溫室氣體排放標準時,考慮美國等全球趨勢,提高Eco Innovation Credit認定上限。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56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