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擬立法對GAFA網路龍頭課稅
發布日期:2019-01-23
資料蒐集:法國/駐法國代表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最新檢視日期:2019-01-22
根據費加洛報報導,法國經濟部長 Bruno Le Maire自去(2018)年12月中宣布擬針對GAFA(谷歌Google、蘋果 Apple、臉書Facebook及亞馬遜Amazon)等網路龍頭課更多稅,以增加國庫收入,支應黃背心危機相關的社福措施。L部長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擬針對提供電子商務服務的企業,在「 全球營業額超過7.5億歐元,法國營業額超過2500萬歐元的所有公司」,若不符合以上兩個標準者,將不受影響,「稅率將依營業額而定,最高5%」,法國政府希望藉此增加約5億歐元的稅收,將在2月底之前向部長聯席會議(Conseil des ministres)提交立法草案,俾交國會表決,法案一旦通過,則將追溯至本年1月1日起開徵此稅。
法國政府決定不待歐盟共識就率先行動,應是有把握在本年3月底前達成相關協議。但有專家懷疑該稅法的實質成效有限,由政府保守估計的5億稅收金額可見,此外GAFA該等企業多在稅制優惠的國家如愛爾蘭或荷蘭等申報收入,對其法國營收課稅並非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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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57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