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將對進口水泥課徵臨時防衛稅

發布日期:2019-01-29

資料蒐集:菲律賓/台北駐菲律賓經濟文化代表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最新檢視日期:2019-01-28
菲國貿工部發布第19-02號行政命令(Department Administrative Order),初步裁決國外進口水泥確為菲國水泥產業之損害主因,菲國政府將對AHTN稅則號列2523.2990及2523.9000等2項進口水泥課徵臨時防衛稅(provisonal safeguard duty),每噸課稅金額為210披索,以現金債券(cash bond)方式支付,於菲國關務局發布備忘錄命令(Memorandum Order)或前述行政命令登報後15日後生效,為期200日。我國位列本案臨時防衛措施之豁免清單,應免付該臨時防衛稅。本案將交由菲國關稅委員會進行正式調查。



菲國貿工部本案初步裁決報告中,第13頁列載本處代轉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意見,主張2013年至2017年調查期間我輸菲國水泥占比低於3%,爭取微量豁免。相關行政命令及初步裁決報告公布於該部官方網站,網址:https://www.dti.gov.ph/media/advisories/12593-department-order-preliminary-determination-of-the-safeguard-measures-case-against-the-importation-of-cement-from-various-country。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5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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