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五條附表四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
發布日期:2019-01-29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01月28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303640號
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五條附表四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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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總說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修正總說明(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修正對照表(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修正對照表(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修正規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五條附表四)
修正規定-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
增修訂原因及參考依據
出處: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4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