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無協議脫歐下之食品標籤變更(2.25.2019更新)

發布日期:2019-03-06

資料蒐集:英國/駐英國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最新檢視日期:2019-03-06
資料來源:UK GOV
日期:108年3月4日
文號:駐英經(107)經字第108/P200號(商情文號:第108號)

商情本文:

根據英國環境、食品及鄉村事務部 25日公告,在無協議脫歐下,業者可能須變更部分食品飲料標籤上之資訊,部分新規定將於脫歐第一天實施,部分則有較長的過渡期供業者進行變更。

出口食品至歐盟-自2019年3月29日起實施變更
歐盟和其他非歐盟國家可能在2019年3月29日前變更食品標籤規定,業者應該從歐盟進口聯繫人獲得有關歐盟標籤要求之建議。

食品業者(Food business operator, FBO)地址
如果您要出口預包裝食品和酪蛋白至歐盟,您必須在包裝或食品標籤上註明FBO(https://www.gov.uk/guidance/food-labelling-giving-food-information-to-consumers#show-the-name-and-address-of-the-food-business-operator)或歐盟進口商於歐盟的地址。

歐盟有機標誌
倘英國能夠在3月29日脫歐前與歐盟達成等同性協議,那麼英國有機產品將能夠繼續使用原本的有機標誌並於歐盟銷售。

倘英國標誌未獲歐盟認可,歐盟將從3月29日起禁止英國有機認證產品於歐盟市場銷售。進一步資訊請參考: https://www.gov.uk/guidance/trading-and-labelling-organic-food-if-theres-no-brexit-deal

歐盟標誌
除非獲得歐盟授權,否則不得在英國生產的產品上使用歐盟標誌。

歐盟健康識別標誌
如果您從英國出口動物源產品(POAO)到歐盟,必須使用新的英國健康識別標誌替換歐盟橢圓形健康識別標誌,英國標誌目前已開放使用https://www.food.gov.uk/sites/default/files/media/document/health-marks-update-feb-19-final.pdf。

原產地標誌
原產地為英國之食品,其標籤上之原產地欄位不可標示為“歐盟”。2020年4月歐盟將對食品標籤實施新的規定: 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producing-and-labelling-food-if-theres-no-brexit-deal/producing-and-labelling-food-if-theres-no-brexit-deal。

在英國脫歐後於英國市場銷售食品-自2020年12月31日起實施變更
英國脫歐後將實施過渡期直到2020年12月底,以利業者對其產品進行標誌變更,並在英國脫歐後於英國市場銷售。

歐盟健康識別標誌
您可以繼續在英國生產和銷售的動物源產品(POAO)上使用歐盟橢圓形健康識別標誌直至2020年12月31日。

POAO的新英國健康識別標誌(https://www.food.gov.uk/sites/default/files/media/document/health-marks-update-feb-19-final.pdf)將確保該英國產品已經過嚴格的健康和動物福祉把關。詳細資訊請參考食品標準局公布之新健康識別標誌指南https://www.food.gov.uk/business-guidance/prepare-your-business-for-the-uk-leaving-the-eu。

食品業者(Food business operator, FBO)地址
在英國銷售的預包裝食品或酪蛋白必須於產品上標示FBO的英國地址。 如果FBO不在英國,須標示進口商位於英國的地址。

歐盟有機標誌
業者不得在任何英國有機產品上使用歐盟有機標誌,除非英國和歐盟在出口日之前達成等同性協議(雙方繼續承認彼此的標準)。

業者可以繼續使用脫歐前於英國取得之合法英國有機認證食品標誌,合法英國有機認證標誌核發機構名單: 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organic-certification-list-of-uk-approved-organic-control-bodies
在無協議脫歐下之有機食品標籤及進出口相關進一步資訊請見: https://www.gov.uk/guidance/trading-and-labelling-organic-food-if-theres-no-brexit-deal

混裝食品和雞蛋之原產國
您可以在所有食品上繼續使用特定國家/地區標籤。如果產品來自歐盟成員國,該產品標籤需標註歐盟為原產地。英國生產的食品原產地標示不可為歐盟。

絞肉
以來自英國和歐盟的肉所製成的絞肉(不包括牛肉和小牛肉)為例,原產地將須標示為“原產地:英國和非英國(UK and non-UK)”。

水果和蔬菜
對於來自英國及歐盟之混裝水果和蔬菜,您必須在原產地標籤上將“原產地:歐盟和非歐盟混裝(a mix of EU and non-EU origin)”變更為“原產地:英國和非英國混裝(a mix of UK and non-UK origin)”。

混裝蜂蜜和橄欖油
如果蜂蜜或橄欖油產品原料來自不同國家,您必須在標籤上列出每個原產國名稱,或在標籤上註明“來自多個國家的[蜂蜜/橄欖油]混合物(blend of [honeys/olive oils] from more than one country)”(或類似的措辭)。

牛肉和小牛肉
如果牛肉或小牛肉產品係於英國和歐盟以外國家飼養或屠宰,其產品標籤須標示為“原產地:非英國”。

對於進口到英國的活體肉牛,倘不知道該動物的原產國,則須將原標籤上 “以活體進口至歐盟(live import into the EC)”變更為“牛肉以活體進口到英國(beef from a live import into the UK)”。

雞蛋
如果您從非歐盟國家進口的雞蛋不符合英國生產標準(https://www.gov.uk/guidance/eggs-trade-regulations),則應標示為“非英國標準”而非“非歐盟標準”。

地理標誌(GI)-將於2022年3月變更
如果您生產受地理標誌保護的食品或飲料產品(葡萄酒或烈酒除外),您必須在於英國銷售的任何產品上使用相關的英國標誌(即將發布)。如果您生產受GI保護的葡萄酒或烈酒,則可選擇性使用標誌。

自英國新標誌啟用起,業者將有3年時間在食品和農產品包裝上採用相關的英國標誌。無協議脫歐下食品及飲料名稱保護之進一步資訊請見: https://www.gov.uk/guidance/protecting-food-and-drink-names-if-theres-no-brexit-deal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6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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