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海關總署宣布,原定2019年4月1日起實施的「含糖飲料稅」(汽水稅),將展延至7月1日才落實

發布日期:2019-03-11

資料蒐集:馬來西亞/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最新檢視日期:2019-03-08
馬來西亞海關總署(Royal Malaysian Customs Department)署長蘇博馬廉(Subromaniam Tholasy)頃發布消息指出,原定2019年4月1日起實施的「含糖飲料稅」(Soda Tax,俗稱汽水稅),將展延至7月1日才落實,以便飲料生產商擁有足夠時間去做好充分準備。

馬國政府原於2019年財政預算中宣佈,將自本年4月1日起向兩種含糖包裝飲料徵收每公升40馬分的貨物稅(Excise Duty)。上述兩種飲料分別為每100毫升(ml)逾5公克(mg),關稅號列為2202的附加糖份或其他甜味劑的飲料以及每100毫升含糖量逾12公克,關稅號列為為2209的果汁和蔬菜汁。

蘇博馬廉署長另稱,馬國政府已同意將關稅號列2202含有乳糖(調味牛奶)的牛奶飲料產品的含糖量門檻,從原先的每100毫升逾5公克,提高至每100毫升逾7公克,惟不包括豆漿產品。提高前述產品的含糖量門檻,顯示馬國政府對繼續在消費者中推廣以攝取牛奶產品。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6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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