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加強監督輸出歐盟之電動腳踏車原產地證明書之核發工作

發布日期:2019-03-11

資料蒐集:越南/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最新檢視日期:2019-03-08
越南工商部貿易救濟局稱,歐盟執委會頃頒布對中國出口至歐盟市場之電動腳踏車適用反傾銷及反補貼措施。具體而言,反傾銷稅及反補貼稅依據不同廠商適用幅度為18.8%至79.3%不等。該措施自本年1月18日起開始適用,適用時間為5年。

根據歐盟之統計資料,在歐盟對中國電動腳踏車調查期間結束後,2018年前11個月自越南輸出歐盟之電動腳踏車數量達13萬8,467輛,輸出金額達6,690萬歐元,較2017年同期分別成長47.4%及22.6%,佔歐盟電動腳踏車進口量之12.4%。

越南電動腳踏車輸出歐盟之驟增時間點與歐盟執委會對中國產品適用上述貿易救濟措施之時間重疊,恐將導致歐盟執委會對越南產品適用反規避措施,對守法之出口企業造成連帶影響。

故,越南工商部請越南商工總會簽發電動腳踏車原產地證明書時須加強檢查及監察工作,其中特別留意廠商冒用越南產地之行為。

另外,越南工商部亦與越南財政部海關總局配合,監督出口情況,以即時發現並處理影響越南企業之貿易詐欺行為。

越南工商部呼籲越南出口商須嚴格遵守貨物產地之相關規定,不參與貿易詐欺行為;同時應配合行政管理單位即時提供相關資訊,避免越南生產及出口活動受到影響。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6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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