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今年全國科技會議籌辦的幾點建議

發布日期:2019-03-14

2019年03月14日 04:09 工商時報社論 主筆室
科技部長陳良基在今年1月的年終記者會上表示,科技部將在今年9月提前舉辦原訂於2020年召開的「第11屆全國科技會議」。本報社論日前已指出,科技部提前召開全國科技會議將有助於解決我國科技發展計畫與科技預算的扣合問題,值得肯定。

全國科技會議之所以受到各界高度關注,主要原因在於,此會議的籌辦具有法源依據,且會議結論將直接影響我國每年逾千億元的科技預算分配。根據科學技術基本法,政府應考量國家發展、社會需求及區域均衡發展,每四年訂定國家科技發展計畫,作為擬訂科技政策與推動科技研究發展的依據。此外,科學技術基本法亦規定,國家科技發展計畫之訂定,需參酌產學研與相關社會團體之意見,並經全國科技會議討論後始得確立。由此可知,科技發展計畫是我國科技預算分配的政策依歸,而科技政策形成則源於全國科技會議。

回顧過去歷次全國科技會議的籌辦方式,可分為「由下而上」及「由上而下」兩種型態,其中,又以由下而上的方式較為常見。所謂的由下而上,是指在全國科技會議的議題設定與規劃上,由主責單位(科技部)邀集各部會署針對各自的主管業務進行議題探索,並以四年期間為軸,展開未來各部會署的重要施政方針,再透過跨部會協調會議進行議題匯流與串連,最終整合出我國科技政策施政藍圖。


透過前述方式規劃全國科技會議,其優點在於,由於各部會署熟悉所職掌的業務範疇,因此在政策議題的設定上,較能確保施政目標與政策工具之間具備可連結性,且在後續的管考作業上,亦較能檢視初始目標設定是否與施政成果存在落差。不過,採取由下而上方式進行議題規劃亦可能面臨以下兩個主要的限制:第一是所需的期程較長。由於議題設定是由中央政府各機關部會所發動,部會署從各自展開討論再到部會間的協調分工,直至最後的跨部會目標整合,根據過往的實際經驗,所需要的時間往往至少需要一年。第二,雖然由部會署先行規劃議題能確保政策的可落實性,但各機關在進行議題規劃時,亦可能陷入路徑依賴與風險規避心態,即在設定政策議題時,將決策權重過度擺在目標的可執行性與可達成性,反而容易忽略所設定的施政目標是否真正能夠為社會帶來效益。

另一種議題規劃方式是由全國科技會議主責單位先行鎖定我國當前重要的科技發展課題,再借重專家學者的意見,以尋求特定問題的解決方案的運作模式,進行大會的議題設定,最後再交由各議題業務的主責與協辦機關展開執行策略,此即所謂的由上而下的議題規劃。此方式的優點在於,議題間的邏輯論述可能比部會署各自規劃後再作整合要強,所需的時程也較短,但可能的缺點是,此規劃方式容易遺漏專家學者較不重視但卻必要的施政項目;另一方面,相關議題的設定最終如何對應至部會署的施政工具並加以落實,也是一大考驗。

從前文所述的規劃流程可知,全國科技會議籌辦所涉及的環節相當繁複,如依照科技部目前預定將於今年9月如期舉行,那麼距離大會正式召開約莫僅有半年的籌備時間。為使今年大會能夠順利舉行,且能確實產出有利於我國未來四年國家與科技發展藍圖,我們提出以下三點建議。

第一是有關行政分工。由於僅剩六個月的籌備期間,故此次會議應會採取前述由上而下的方式進行規劃。倘若如此,我們建議,除了由科技部邀請產官學研學者專家共同參與議題探索與規劃之外,為避免議題設定有所疏漏或過於發散,行政院科技政委應扮演整合各部會署意見的角色,從施政實務端協助收斂各界學者專家之意見,確保議題設定的合理性與完整度。

其次,各項議題的規劃需「以人為本」,即科技是手段,人民福祉才是最終的目的。因此,在探討科技發展課題和資源分配時,如何持續厚實我國科技發展能耐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政府必須論述科技發展與人民生活福祉的關聯為何,不可為科技而科技。

第三,由於全國科技會議直接影響我國未來四年科技發展方向與龐大的預算分配,相關部會在執行議題規劃與策略擬定時,需從過去著重於科技供給面思維轉化為重視對需求面的回應。以科技協助產業發展為例,過去在執行科技政策規劃時,主管機關常習慣從想做什麼和會做什麼作為思考的起點,同時,也過於偏重在短期可產出的項目上,缺乏長遠的視野與企圖心。因此,在政策規劃上,要避免陷入路徑依賴,並要時刻自問如此的科技資源投入能否滿足產業與市場需要。

科技創新與知識累積是國家永續發展的基礎,全國科技會議攸關我國未來四年高達五千億的科技資源投入,期許政府能以嚴謹的態度完成此一任務,切莫輕忽。

(工商時報)


出處: 中時電子報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031400028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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