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擬對微型企業調降營所稅至15%
發布日期:2019-04-01
資料蒐集:越南/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19-03-29
資料來源:越南西貢解放日報網站,2019年3月29日
編輯單位: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濟組
越南財政部日前將國會對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決議」草案廣泛徵詢意見,其中為繼續鼓勵中小企業發展,財政部建議小企業採用17%企業所得稅,微型企業所得稅為15%,取代現行的20%。至於經營戶轉型為企業後,則最初兩年免稅。
微型企業的認定標準為:年總營收在30億越盾以下及年均參與社保的勞工不超過10人。小企業則是:年總營收從30億至500億越盾以下及年均參與社保的勞工不超過100人。本著上述稅務措施,財政部概算每年國家財政預算收入可能減少約9兆2,000億越盾,但在長遠方面,將創造條件給小和微型企業增加資金,加大投資,間接有助增加財政預算收入。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6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