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網購也要銷售稅 4/1起躲不掉了
發布日期:2019-04-02
資料蒐集:美國/駐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19-04-02
長久以來,大家在網上購物都可享受互聯網時代的特別優惠:網購可免繳銷售稅;但是4月1日起,這項優惠將成歷史陳跡。
加州的州銷售稅是全美50州中的最高;而州銷售稅以外,還有地方政府的銷售稅,加州的州銷售稅+地方銷售稅,稅率則是50州之中的第九最高。因此網購要繳銷售稅對加州政府的稅收來說是一件大事。
紐森州長在他的預算案中,已經將這筆銷售稅計算在內:由4月1日至6月30日的本預算年度可增加稅收2億1900萬元,由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則增加5億5400萬元稅收。
以前,加州人只要在實體店購物才要繳銷售稅,但聯邦最高法院去年的一項裁決規定,所有外州的網上銷售公司都要收取銷售稅;對加州人來說,代表著如果你在網上購物,銷售公司雖是外州的,你也必須繳交加州的州銷售稅和地方銷售稅,外州公司在交易時會將銷售稅加入交易之中。
新的規定顯示,外州的公司就算在加州沒有實體店,或者沒有辦事處,沒有貨倉,仍不能免,必須在交易時向購物者收取銷售稅。
亞馬遜是最大網購公司,亞馬遜現在的政策是會按照加州的規定,如果出售的商品是亞馬遜的,就會向消費者收入銷售稅,但是如果所售的商品不是亞馬遜的商品,而是其他公司在亞馬遜代售的,則亞馬遜不會代其他公司向消費者收取銷售稅。
亞馬遜現在說,如果各州(例如加州)立法,規定亞馬遜必須代其他公司收取銷售稅,亞馬遜將會依法而行。至於4月1日起生效的聯邦新裁決,是否對亞馬遜代售的商品生效,則要視乎亞馬遜是否將有關商品和交易視為亞馬遜自己的交易而定。這要看4月1日之後亞馬遜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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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65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