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要為美墨加協定(USMCA)修什麼法?

發布日期:2019-04-09

為取代過去的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NAFTA),美國、墨西哥與加拿大貿易協定(The United States – Mexico – Canada Agreement, USMCA)於2018年11月30日完成談判,正式生效前須經過三個國家立法機關的批准程序。然而近日美國國會對USMCA的內容爭議不斷,包含勞工議題、生物用藥專利權議題、美國232條款的鋼鋁稅問題等…,甚至要求重啟談判,使USMCA在國會批准的過程窒礙難行。
今年二月Jeffrey J. Schott(美國政府的貿易與環境政策諮詢委員與國務院國際經貿政策諮詢委員)針對美國貿易代表署(United States of Trade Representative, USTR)遞交給國會的USMCA法律變更通知書進行分析,內容如下:

在簽署USMCA協定的兩個月後,川普政府遞交給國會一份美國法律變更清單以符合新的北美貿易協定規範。如同預期,1月29日的這份通知清單加強了總統川普的觀點「史上規模最大、重要的現代化及平衡貿易協定」,美國的現行法律並不需做太多的修改,因為新協定的內容大部分重複或與NAFTA及其他美國近年來簽署的協定相似。但在批准實施之前,國會通常會堅持對貿易協定和美國法律進行額外的修改,一些議員已針對勞工、環境以及貨幣等章節的議題向執政部門施壓,確保這些議題未來能確實執行。因此USMCA要通過國會的批准,可能不是件容易且快速的事情。
美國貿易代表署於協定簽署的60天後通知國會,是國會為了加速美國貿易協定的批准程序所訂定的規則。而該通知書的重點改變內容包含增加對美國車輛進口的限制以及減少美國從加拿大進口農產品的貿易壁壘。
USTR通知書中的主要訊息如下:
第一,通知書本身只有6頁,這是為了告訴國會此協定非關美國的讓步,而是加拿大與墨西哥使北美貿易關係更「平衡」所作的新承諾。當然,其中許多義務並不是新的,而是加拿大和墨西哥已於2018年12月30日生效的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CPTPP)中所承諾的義務。
第二,該通知書指出了USMCA大量重複NAFTA,以及無需實質上修改美國現行法律的主要部分如下:
 以雙邊國家審查取代國內法院之上訴機制作為徵收反傾銷/反補貼稅最終決定之救濟模式(第10.8條至10.18條以及附件10-B.1至10-B.5)。
 當進口產品導致或威脅美國國內產業嚴重損害實施臨時防衛措施時,得排除從墨西哥及加拿大進口的產品(第10.2條)。
 根據國家移民法和簽證政策,准許商務人士暫時進入各市場進行貿易及投資活動(附件16-A)。
 在美國政府採購法下豁免墨西哥的歧視性購買美國產品規定,而加拿大在USMCA下不再享有這項豁免權(第13章)。
 禁止退稅(產品中進口零組件的出口退稅) ,一些糖類產品為例外(第2.5條)。
 美國與加拿大的能源監管措施。
 對加拿大文化產業(如出版物、電影、音樂、廣播、電視及其他廣播電視節目等)支持措施的例外規定。, (第32.6條)。
 針對紡織品與成衣進行全面的(從紗開始)國內成分含量要求,該協定還增加了新的投入要求及修訂優惠關稅限額規定(第6章)。
第三,通知書中幾乎有三分之一的內容涉及汽車原產地規則之修改,以及汽車價值含量要求的細部規定,遵守這些新要求將增加國內製造商與進口商實質負擔。該協定還更新了 「光纖、特定鋼鐵、玻璃、鈦以及化學產品」的原產地規則。
第四,實施新協定需要對加拿大進口農產品(例如:乳製品、糖、花生和棉花)給予新的關稅減讓以及關稅配額,這項開放並不在先前的NAFTA改革方案中。,。另外,美國的農產品防衛措施需豁免符合USMCA優惠待遇的加拿大與墨西哥農產品,但只享有最惠國待遇的農產品不予以免除(第3.9條)
第五,通知書表明美國無須就USMCA第14章的投資義務、投資人-地主國爭端解決機制,以及第33章的貨幣條款,進行國內修法。
第六,通知書表明美國無須就可加速通關的快遞運送(express shipment)條款進行國內修法。例如海關低價免稅門檻,凡低於該門檻的貨品可透過簡化程序通關,無需課徵國內稅或關稅(第7.8條)。但USTR暗示可能會請求國會將美國的海關低價免稅門檻調降到與加拿大和墨西哥相當的水平。
總而言之美國貿易代表的通知書向美國國會指出為實施USMCA的國內修法應該相對簡單,但作者指出貿易協定似乎總是能激起立法者的激情,而修訂NAFTA也難例外。國會議員已在研擬一長串修改貿易協定內容的清單,最終從國會出來的法案可能比USTR律師預期的篇幅更長、更有爭議。



吳欣慈編譯自:Jeffrey J. Schott, What USTR Just Told Congress about the USMCA, Peterso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網址連結:https://piie.com/blogs/trade-investment-policy-watch/what-ustr-just-told-congress-about-usm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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