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政府決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向入境柔佛州新山的外國車輛實施入境許可證措施

發布日期:2019-05-02

資料蒐集:馬來西亞/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19-04-29
馬來西亞交通部(Ministry of Transport)頃發布消息稱,馬國政府決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向外國車輛分階段落實入境許可證(Vehicle Entry Permit,簡稱VEP)措施。第一階段將向入境柔佛州新山蘇丹依斯干達大廈(新柔長堤關卡)及新山蘇丹阿布峇卡大廈(馬新第二通道關卡)的外國車輛實施入境許可證措施,有效期限為5年。

第二階段為馬國與泰國所有入境點或邊界,第三階段為馬國、汶萊及印尼所有入境點或邊界。這些入境點或邊界的執法日期將在適當的時候公佈。

外國車輛入境許可證將依據馬國陸路交通局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66H條文(Section 66H of the Road Transport Act 1987)下核發,整個車輛入境許可證註冊可透過網路https://vep.jpj.gov.my進行。一旦完成註冊申請,車主將收到電郵通知,接著預約安裝外國車輛入境許可證無線射頻識別系統(VEP-RFID)的時間,然後攜帶相關檔案資料前往指定中心安裝,安裝後的車輛才獲得准許進入馬國。

馬國交通部強調,向外國車輛實施入境許可證是全國性措施,所有外國車輛出入境的邊界都會裝置該偵測系統,而新山為首階段實施入境點,對象以新加坡車輛為主。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67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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