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新聞部:酒類包裝須標警示語

發布日期:2019-05-05

資料蒐集:越南/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19-05-04
資料來源:柬埔寨柬華日報網站,2019年5月2日

編輯單位: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濟組

柬埔寨新聞部致函工業暨手工藝部,建議規定所有酒類產品的酒罐或酒瓶上必須標注「喝酒不開車」的警示語,提醒飲酒者注意交通安全。

新聞部在函中提到,本(2019)年4月25日新聞部與最高諮詢和建議理事會舉行會談,討論關於酒類產品廣告和不負責飲酒所帶來意外的負面影響問題。

根據會議結論,新聞部建議工業暨手工藝部規定所有酒罐或酒瓶上必須標注「喝酒不開車」的警示語,提醒飲酒者注意勿超量飲酒,避免傷害自己身體,更要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68167

回上頁

留言板

標題*

內文*

瀏覽人次: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版權所有 2020©

本會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2樓聯絡電話:(02)2703-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