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管制二手機械、設備與生產線技術趨嚴

發布日期:2019-05-05

資料蒐集:越南/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19-05-04
資料來源:越南Vietnam News網站,2019年4月24日

編輯單位: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濟組

越南頃發布決定Decision No18/2019/QĐ-TTg,規定禁止進口10年以上之二手機械、設備與生產線技術,該決定將於本(2019)年6月15日實施,取代2015年之No 23/2015/TT –BKHCN決定。

該決定旨在停止使用過時、品質差、以及不安全之二手機械、設備與生產線技術。

此外,進口機械設備將須符合越南國家技術規範(QCVN)、或越南國家標準(TCVN)、或7大工業國(G7)、以及南韓等對於使用安全、耗能、以及環保之要求。

同時,二手機械至少需尚能生產原始設計產能或消耗能源之85%,方得進口,以及對於生產所需之原料、燃料、能源等,不得超出原始設計耗能之15%門檻。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68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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