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9-05-30
依據委員會本案施行規章20019/15背景陳述第161點,倘本案措施實行期間情勢改變,執委會可對本案措施複查,並調整關稅配額與分配方式,首次複查應於2019年7月1日前啟動 詳情請見附檔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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