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台商回流,應以產業升級為重

發布日期:2019-07-01

2019/06/30 工商時報 主筆室

中美貿易大戰方興未艾之際,中國大陸台商也積極進行全球供應鏈的布局,前往東南亞、回流台灣或前進墨西哥、美國。加上中美的矛盾,由貿易擴及科技,乃至全球經濟主導權,其衝突恐拉長一、二十年,企業儘早全球布局,分散風險,乃當務之急。因此,台商回流投資台灣超乎預期,據最新統計,今年前六個月,已有81家台商通過審查,投資金額超過4,000億元,而政府也積極提供台糖之地、租稅優惠迎接台商回流。

近期政府提出兩項重要措施因應,包括『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及『海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立法院審議中)。其中『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由國發會主政,實施期程為三年(108年至110年),以企業需求為導向。在資料上如符合中美貿易戰受衝擊廠商、回台投資具智慧技術元素、功能,或屬於5+2產業創新領域、高附加價值產品或零組件等。政府將提供客製化單一窗口服務,整合經濟部、內政部、科技部等部會資源,並提供企業在有關土地(如提高容積率)、水電、人力(外勞配額)、稅務與資金(融資優惠利率)等方面優先協處或提供資源。

『海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是由財政部主政,現仍規劃中,但已排入立院優先審查法案,提供有意願匯回資金的台商企業租稅優惠,投入相關重點政策產業或政府認可的金融產品項目或有關新創的創投等,完成投資後給予退稅。專法上路後1年內投入實體投資可享8%優惠稅率,第2年內投入享10%稅率(未定案)。

如同前述,自今年啟動以來,『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實施三個月內就通過61家廠商回台,總投金額超過3,000億元,而最新統計至今年6月,已有81家台商回台,投資總額為4,117億元,預估可創造逾3.68萬個本國就業機會。

就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而言,目前社會上主要反映包括:一、對在地企業不公:現行方案是給予在海外回台企業特別協處,對在地經營企業是一種不公平。

二、城鄉失衡擴大:北部工業區土地價格為南部的十倍,現仍是一地難求。就業及創稅效果仍高度集中在中北部,城鄉差距將持續擴大。

三、產業升級更加不易:回台台商多以額外取得外勞配額為目的,顯示回流企業仍以生產為導向,仰賴土地、水、電、勞動力配套。此外,與高附加價值經營型態脫勾。

四、企業風險不一定降低:因台商部分產線移回台灣而增加自大陸進口,可能導致美國海關高度監管台灣從大陸進口貨物與加工製造程序,國貿局核發產證趨嚴。

展望未來,在衡酌了上述輿情的反映後,政府在迎接台商回流除了獎勵外,應有更上位、更積極的策略思考,建議如下:

其一、產業升級為主,備援思考為輔:

目前,台商在中國大陸經營多以大規模生產為主,需一定規模生產要素配合,台灣資源無法容納大規模的產能轉移。因此,在審核上,應採取(1)企業投資計畫書應提出有關5+2產業創新、AI、IoT、大數據、智慧機械應用等領域的投資;(2)實質投資退稅,應調整為與產業升級有關之項目,如投資於5+2、AI、IoT、大數據、智慧機械,以及研發導向之硬體購置、研發人員聘僱等。

其二、結合台商回流、外商投資,發展台灣成為亞太研發重鎮:隨著台商回流,政府如能撥出更多研發經費,結合外商的技術、人才,發展台灣成為亞太研發重鎮,將使台灣在貿易戰後,得以脫胎換骨,掌握嶄新發展契機。

其三、加工出口區、自貿港區提供台商回台深層加工,創造附加價值,提高不易回台投資台商的緩衝空間:

不少台商想移回台灣,但在台灣北部缺乏土地、勞工的情況下,不易移回來。如果開放加工出口區、自貿港區,回台進行深層加工的規劃,可以避開中美貿易戰的流彈。不過,當然要符合35%的原產地。規定若產品經兩個國家以上生產,可重新檢視是否符合製造地點的原產地認定標準,例如美國關切的關鍵零組件產地。若將產能適度移轉至非大陸、台灣或美國之國家,以改變商品之原產地。

最後,則是國內長期以來的困境,若能透過跨部會的整合及公務員誘因的設計,才能系統性地解決五缺問題。

在跨部會整合上,目前各部會首長企圖心強,但缺乏政策協調,致政策扞格不入,效益大打折扣。鑑此,行政院應針對台商回流政策,訂定跨部會合作的共同績效指標(KPI),才有利於跨部會合作,發揮政策的綜效。而在公務員誘因機制的重新塑造上,政府應拉大薪資差距,強化誘因機制,並將圖利他人除罪化,以鼓勵公務員勇於任事,但可配合顯不相稱所得自負舉證責任。


出處: 中時電子報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0630000200-260202?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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