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烏地阿拉伯對含糖飲料徵稅50%

發布日期:2019-07-02

2019-07-01 10:08:19 商務部網站
6月21日,沙烏地阿拉伯主流媒體《阿拉伯新聞》報導,沙烏地阿拉伯稅務總局將落實海合會2017年6月決議,自2019年12月1日起,對包括軟飲料和能量飲料在內的含糖飲料徵稅50%。該稅適用於任何由水和糖、甜味劑、濃縮液、粉末及萃取物製作的甜味飲料。牛奶、奶產品(含量超過75%)、嬰兒配方奶粉及含有天然糖的飲料(果汁)和醫用飲料不適用此稅。
資訊來源:商務部網站


出處: http://cacs.mofcom.gov.cn/article/gnwjmdt/gw/gwqt/201907/159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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