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重新審視FIT制度並提出過渡性作法

發布日期:2019-08-09

資料蒐集:日本/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19-08-08
依據日本經濟新聞本(2019)年8月5日及電氣新聞本年8月6日報導,經濟產業省資源能源廳於本年8月5日召開「總合資源能源調查會(經濟產業大臣諮詢機關)再生能源大量導入次世代電力網路小委員會」,重新審視現行FIT制度,針對日後停止認定新加入太陽能及風力發電業者適用FIT制度,並以其他制度替代等過渡性作法。
日本目前再生能源收購費之來源係以「賦課金」名目併入電費額外徵收,2019年度再生能源收購費用約 3.9兆日圓,其中轉嫁家庭及企業負擔達2.4兆日圓。再生能源收購費加重了消費者之經濟負擔,故日本政府盼藉引進新制度,減少收購成本之同時,亦能普及再生能源。
日本政府擬針對各個電力之特性提出以下支援政策:
隨技術日益創新,大規模事業用太陽能及風力之發電成本日益下降,盼藉現行FIT制度下之競標制進一步減少發電成本。同時,政府將要求再生能源發電業者自行尋找售電客戶,或透過電力批發市場售電,期建立日後可回收投資之機制,逐漸擺脫仰賴FIT制度,以減少政府補助,及減輕國民負擔。
住宅用太陽能、小水力及生質能發電等其他電源被定位為因應災害發生時可彈性供應電力之「地域電源」,鑒於上述電源係以住家自用為主,日後仍將適用FIT制度。
本案第3次期中報告全文如下列網址:https://www.meti.go.jp/shingikai/enecho/denryoku_gas/saisei_kano/pdf/017_01_00.pdf,併請卓參。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77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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