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宣布自即日起將口罩暫列為管制品,有效期至霾害結束為止
發布日期:2019-09-20
資料蒐集:馬來西亞/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文章分類:當地商情檢視日期:2019-09-19
馬來西亞國內貿易暨消費者事務部(Ministry of Domestic Trade & Consumer Affairs)副部長張健仁(Chong Chieng Jen)頃宣布,近期馬國霾害因印尼蘇門答臘及加里曼丹林火嚴重失控,加上東馬砂拉越州(Sarawak State)本土森林野火肆虐,造成國內各地空污指數攀高,馬國民眾紛紛搶購口罩,導致市場供不應求,為防杜生產商與供應商於此非常時期謀利,該國內閣決議由即日起將口罩暫列為管制品,且對口罩價格設最高上限,每片由7馬分至6馬幣不等,有效期至霾害結束為止。
根據馬國2011年價格管制與反暴利法令(Price Control and Anti-Profiteering Act 2011),違規者可判罰鍰10萬馬幣(約合2萬3,895美元)或監禁3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判罰鍰25萬馬幣或監禁5年,或兩者兼施;違規商家可判罰鍰50萬馬幣,重犯的商家可判罰鍰100萬馬幣。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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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8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