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完成公司法第22條之1首次申報之公司,請把握最後時間!
發布日期:2019-09-26
配合洗錢防制政策,107年新公司法增訂第22條之1,公司代表人須至「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進行申報。目前已有9成以上,超過62萬家公司完成申報。
基於是新規定,經濟部過去曾寄送3次通知,提醒尚未辦理首次申報的公司儘速辦理。針對未申報的公司,經濟部自今年9月起,有別於過去3次通知,係依據公司法第22條之1第4項規定,正式分批寄出限期公司改正公文。
若公司逾期仍未申報,將依法裁罰公司代表人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因裁罰金額高達5萬元以上,再次籲請未申報公司把握最後機會,儘速上網完成申報義務。經濟部再次呼籲,停業中公司也要依法申報。
申報平臺之作業方式如下:
1.申報網址:https://ctp.tdcc.com.tw。
2.註冊及申報:網頁設有教學示範。
3.客服專線:412-1166。
發言人:商業司陳秘順副司長
聯絡電話:02-2396-6292、0939-945-897
電子郵件信箱:mschen@moea.gov.tw
業務聯絡人:商業司第2科鄭茜云科長
聯絡電話:02-2321-2200分機:8340
電子郵件信箱:cycheng1@moea.gov.tw
出處: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86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