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埃及出口商登記制度與TBT協定之合致性

發布日期:2019-09-27

埃及阿拉伯共和國政府考量到市場監督以及為了防止消費者因贋品而受騙,埃及貿易與工業部(Ministry of Trade and Industry of Egypt)於2016年1月16日頒布關於「出口商登記制度」第43/2016號法令(以下簡稱系爭法令),要求凡是屬於系爭法令所列之產品,其出口商包含製造工廠(Factories)與品牌商(Companies owning trade-marks)兩類,皆須依規定向埃及進出口管理局(General Organization for Export and Import Control, GOEIC)提交相關文件進行登記,才能將產品出口至埃及。此出口商登記制度對於進口清關程序,以及欲將受管制產品出口至埃及的出口商皆有重大影響…. 詳細內容


出處: 第256期經貿法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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