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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邊貿措施之影響與因應
川 普當選美國總統後,新聞媒體每天追蹤他的一舉一動,尤其是他在經貿政策上的動向,雖然大家已慢慢熟悉川式風格,但當看到川普提出較具體的貿易措施或主張 時,還是讓大家瞠目結舌,因為這些措施與主張大大顛覆美國二、三十年來所建置的以美國為中心的世界貿易體制或規則。為了協助業者掌握美國近期的邊境措施主 張與內容,工總特舉辦「美國邊境貿易措施之影響與因應研討會」,邀請中經院WTO/RTA中心副研究員顏慧欣博士及禾同法律事務所創辦律師吳綏宇博士,向與會業者進行精彩解析。詳全文




FAOWTO指出各國制定糧食安全標準可提高食品貿易獲利
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和WTO於今年712日共同發布〈貿易與食品標準報告〉,指出各國應積極制定國際食品貿易標準,以擴大貿易獲利,並因應即將發生的技術變革。根據FAOWTO研究,國際社會自1963年起已頒布各類食品標準與安全守則,涵蓋約200種食品和300多種食品添加劑,並規定了近5,000種 農藥最大殘留量之限制。前述報告主張,各國若能彙集政府官員與農業、衛生、工業和貿易專家及消費者和生產者,共同確立國家食品安全和品質優先事項,並提出 解決問題之策,所有參與者都可從中獲得最大的利益。各國應深切了解新生產加工技術、電子商務、產地標示與新貿易談判等趨勢,並觀察不斷變化的飲食習慣與消 費者偏好,體認到上述因素都將對全球食品貿易與安全產生重大影響。詳全文


 


台美自貿雙向道 當心絆腳石
我 們預期美國向貿易夥伴爭取「自由貿易雙向道」,會有一些成果,但無法獲得完全解決。也因此,未來存在於美國和其貿易夥伴間的貿易爭端將顯著增加,成為一種 國際貿易「新常態」。和美國貿易的各國,都必須以機動和高度的效率,來應對美國的各種貿易新挑戰,方可在這新貿易環境中妥善存活。我國對美貿易順差雖已減 少到去年的133億美元,列名美國貿易逆差國第14位,但美國還是會要求矯正各種「非關稅障礙」,如智財權、藥品、醫材、美豬、美牛等,更可能以我國「經常帳超額順差」擴大為全球次高的占GDP14%為由,要求新台幣大幅升值,我方確實要有所因應,有關單位是否洞察,而已經擬妥對策?詳全文

東協成立50周年之成就與未來挑戰
東南亞國家協會成立於1967年,今年適逢成立50周年。東協走過半個世紀,從一個探討區域安全合作的組織,逐步整合成全球矚目的經濟共同體,在東協各國種族、宗教、文化、政體與經濟發展程度迥異的情形下,實堪稱為一個「東協奇蹟」。本文以下將探討東協的過去、現在與未來,將依序簡介東協成立背景與東協會員的擴張、從90年代達成經濟整合的共識到21世紀東協三大共同體付諸實現,也將探討東協在促進區域經濟整合與區域合作的成果,以及東協經濟現況、展望與未來挑戰。詳全文

 


 


我輸印度「燒鹼」獲撤銷課徵反傾銷稅
印度商工部反傾銷局(DGAD)於本年731日公告對自我國進口之燒鹼(caustic soda)反傾銷落日複查案終判報告,決定採納我國觀點,認定本案調查期間印度自我國進口量低於2%,僅佔全印需求之0.24%,依據傾銷差額、損害差額為負等事實認定我國廠商並未傾銷,決定撤銷對我國產品課徵反傾銷稅。詳全文

越南工商部競爭管理局決定對高品質進口彩色鋼板免除適用防衛措施
越南工商部頒布第1931/QD-BCT號決定,有關對進口彩色鋼板適用防衛措施(編號: SG05)之決定。根據上述決定通知中之附件28項及競爭管理局本年623日在網路上公佈之免除適用防衛措施之申請文件填寫輔導資訊,競爭管理局頃收到上述相關申請文件。經審查所收到之文件,本年728日越南工商部頃頒布「2017年給予9家企業對高品質彩色鋼板免除適用防衛措施」。詳全文




 


不能忽視「粵港澳大灣區」對台灣的競合效應
涵蓋廣東省的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九個城市和香港、澳門兩個特區的「大灣區」面積和人口僅佔大陸全國的5.85%和4.85%,但2016GDP1.4兆美元,卻佔全國的12.5%,顯示該區域是支撐中國經濟最重要的區域之一。對台灣而言,由於珠三角是台商主要投資地區也面對轉型升級壓力,而深圳近來科技和產業創新加速發展,「大灣區」的未來發展在下列四方面對台灣產業發展可能產生的競合效應,值得關注。詳全文

20年慣例 川普即將制裁中共 貿易戰或全面爆發
美國川普政府將頒布針對中國的貿易措施,考慮採用1974年制定的「301條款」來實現這一目的。自1995年世界貿易組織(WTO)成立之後,美國沒有再使用過這一法案進行貿易制裁,本次將破20年慣例。報導說,「301條款」的調查將由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負責,可能會持續幾個月。調查完成後,川普可能會根據結果對中共實施貿易制裁,包括征收高額關稅和取消出口許可等。詳全文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電子週報詳全文


 


經濟部將公告撤銷兩項中國大陸製「其他印花床上用織物製品」之准許輸入
經濟部10673日經貿字第10604603160號公告有關貨品輸入變更異動編號R10572,變更CCC6302.21.00.00-8「棉製其他印花床上用織物製品」及CCC6302.22.00.00-7「人造纖維製其他印花床上用織物製品」等兩項貨品輸入規定,鑑於開放及變更中國大陸物品輸入,應綜合評估其對國內相關製造業與商業服務業之影響,本案仍有相關事實尚待釐清;為審慎再踐行相關調查程序,經濟部將於87日撤銷前述公告;待相關調查程序踐行完備後,再行立案審查。詳全文

大陸大查稅 政府應扮台商後盾
近一年來,大陸連續推出三個有關嚴格查稅的法案,使得台商面臨嚴峻繳稅補稅及可能被懲罰的問題。首先,大陸在去年6月推出「關於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簡稱「42號 文件」,主要是在減少台商透過移轉定價的方式,達到規避稅賦的目的。新的移轉定價要求會計資訊更為透明,而且企業的利潤必須更具一致性。比方說,大陸台商 子公司的利潤很少,但是台灣母公司的利潤卻很高,然而這家公司大部分的生產都在大陸,這就出現利潤不一致的情況,顯然這其中就可能有移轉定價的問題。詳全文

從印尼看新南向政策的時機與挑戰
從 印尼的產業結構與發展政策、投資優惠政策,抑或者是外商投資產業,塑化、運輸設備、紡織、鋼鐵、機械、食品加工、基礎建設、資通訊、物流及銀行業等產業, 是目前印尼政府相當重視並列為優先發展的領域。若進一步將台商佈局能量及優勢納入考量,同時配合印尼當地發展需求與趨勢,塑化、鋼鐵、造船、智慧型手機、 基礎建設(尤以物聯網、綠能為主)、汽機車 售後服務、金融保險業及冷鏈物流等領域,是未來台商可擴大佈局的投資商機產業。印尼市場雖然充滿商機,但也要留意可能的風險,包括工資上漲快速、匯率波 動、原材料與零組件當地採購困難、交通基礎建設差導致運輸成本高、地價上漲速度快、經商准證費與行銷廣告費用高、貪污問題嚴重、行政制度繁瑣導致效率不彰 且不透明等。詳全文

中美開打貿易戰?美國六個產業會完蛋
港媒《南華早報》預測中美貿易戰爆發,中國可能對華盛頓採取的反制清單:第一,以好萊塢為代表的電影產業;第二,以波音公司為代表的飛機工業;第三,蘋果手機;第四,以星巴克為代表的連鎖咖啡業;第五,汽車工業;第六,以沃爾瑪為代表的連鎖超商;詳全文

義大利國會審核通過「市場競爭法」(Il ddl Concorrenza),正式成為法律
義大利國會審核通過「市場競爭法」,正式成為法律該法案部份相關重要規定如下:1.終止義國郵政壟斷及開放電力及瓦斯能源市場- 20179月份起,義國郵政不再是法院通知信及罰單寄送的唯一郵遞媒介選擇;另自201971日起全面開放電力及瓦斯市場。2.行車紀錄器推廣給予四年以上無肇事紀錄、居住在高車禍事故率地區,及欲裝設行車紀錄器之駕駛人購買折扣,政府並應於該法正式實施一年內修法強制安裝行車紀錄器。詳全文

奈及利亞新產業投資優惠
奈及利亞聯邦政府內閣執行委員會(FEC8/2會後,由奈國工業貿以及投資部長對外宣布,依據奈國政府工業發展所得稅減稅法案,通過批准27個 產業被列為新興開創性行業,其產業產品可享受新興行業產品地位。奈國新興行業激勵政策給予企業一段時間的稅收減免優惠,依鼓勵國際經濟的成長和發展,依規 定新興企業或者有擴張計畫的現有企業,可以申請新興產業地位證明,該證明有效期為三年,期滿後並可申請延續兩年。在經濟發展落後地區企業,可一次申請7年的稅收減免,但目前政府並沒有公佈這27個行業的具體名稱。詳全文

日本政府將自20178月底起實施新的食品標示基準,對「所有加工食品」要求標示原材料之原產地,過渡期間至20203月底止,20204月起全面正式實施
日本內閣府消費者廳表示,本年8月 底起實施新的食品標示基準,對「所有加工食品」要求標示原材料之原產地。新標示基準規定,係以重量為主,使用最多之原料必須標示原產地。同一原材料若有不 同之原產地時,基本上是依重量多寡順序進行標示。另,若食品業者頻繁變動原材料之原產地時,可採不用更改標籤之例外規定方式進行標示。詳全文

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處提供美妝產品業者「出口輔導措施」
據韓國貿易委員會(KITA)本年82日貿易商情報導,自2012年以來,韓國美妝產品拓銷海外成績顯著,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處(MFDS)並於本月1日發布相關「出口輔導措施」,擬協助韓國中小美妝產品業者解決資訊不足等難題,並開拓中國大陸、香港及臺灣等非中華圈之海外市場。相關內容如次: ()辦理線上之「化妝品出口輔導中心」;()舉辦「One Asia化妝品美妝論壇」;()推動「清真化妝品認證」之輔導及諮商;()培育「化妝品GMP專家」及提供諮商方案;詳全文

新加坡政府改進「創業入境准證」計畫,以吸引更多新創公司前來新加坡投資
新加坡政府改進「創業入境准證(EntrePass)」計畫,以吸引更多全球創新公司創業者、創新者和投資者到新加坡。此准證是在2003年推行,原是為在新加坡設立深度科技公司的創業者和創新者而設。自83日起,此計畫將擴大並歡迎有意在新加坡設立創新業務、有前途的全球創新公司人才申請。文告指出,對全球創新公司創辦人的評估條件已放寬,申請全球創新公司人才在業務探索階段就可以進入新加坡。新的條件包括:創業與投資記錄、商業網絡,以及在各自專長領域的主要成就。詳全文

印度業界對印度經商環境及手機市場之看法
印度網路與行動協會於本年82日以「Indian Mobile Phone Market: Emerging
Opportunities for Fulfilling India's Digital Economy Dream
」為題發表研究報告,印度手機協會Mohindroo主 席於會中就印度營商環境表達看法,認為印度經商便利度在主要國家中敬陪末座。渠談及,印度業者針對以加工生產製造為目的而進口之貨品申請適用優惠關稅之程 序甚為繁雜,且業者需提供銀行擔保,確保該等貨品將被投入生產活動之用,不會用於市面上銷售,目前印度業者在銀行擔保之金額粗估高達2,900億盧比(折合約44.6億美元);另印度關務與稅務部門缺乏橫向溝通與相互信任,不利業者在印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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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府提出2018年調高地區適用基本薪資額4項方案
據越南總工會梅副主席德政表示,越南VCCI所提出2018年地區基本薪資額調幅為5%的方案,僅能彌補消費物價之上漲,無法增加勞工所得,爰建議2018年基本薪資額最低調幅應為7.3%。由於VCCI及總工會於本次會中對調幅無法達成共識,薪委會所屬技術部門已提出下列基本薪資調薪方案,俾便與會各方參考:一、從13萬越盾調高至18萬越盾(越南央行滙率中心公告即期滙率1美元兌換22,432越盾),調幅從4.8%5.2%,平均約5%;二、從16萬越盾調高至22萬越盾,調幅從5.9%6.2%,平均約6%;三、從18萬越盾調高至25萬越盾,調幅從6.6%7%,平均約6.8%;四、從22萬越盾調高至28萬越盾,調幅從7.5%8.5%,平均約8%。越南薪委會擬於201787日再召開第3次協商會議,以確定2018年企業適用之基本薪資額,並報總理核准後實施。詳全文

越南政府公告辦理貨品進口報關之地點相關規定
越南於2017727日發布第5003/TCHQ-GSQL號公告,規定辦理貨品進口報關地點如下:一、對於加工生產外銷品所進口之設備機器、物資及原料:依據上述財政部第38/2015/TT-BTC號公告第58條第1a點規定,進口商(法人及自然人)得在下列任一的海關分局辦理輸入貨品:1.進口商總辦公處、分支機關辦公處或工廠所在地之海關分局;2.海關於內陸所設立之關口海關分局或進出口港口海關分局;3.進口商工廠或進口關口所在地之海關局所屬貨品加工生產及出口管理海關分局。詳全文


 


大陸CCC免辦監管試點首度落戶台企
廈門檢驗檢疫局表示,台企冠捷顯示科技(廈門)有限公司(簡稱廈門冠捷)近日獲中國國家認監委批覆,成為CCC免辦(免予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集中辦理審批,多地協同監管」的試點。報導稱,這意味廈門冠捷成為中國大陸第2家獲該新政優惠的企業,也是首家獲得這一政策落戶的台資企業。冠捷集團人士表示,這將令其單台樣機從生產到研發平均節省各類成本7,500元人民幣。詳全文

電焊機 / 安全玻璃 輸銷中國大陸通關程序及檢驗標準說明會 
報關與檢驗攸關商品之成本與市場商機契鑰之掌握,故而通關作業是企業產品輸銷中國大陸的第一作業執行要項。本課程將從實務面剖析電焊機 及 安全玻璃 之產品進境中國大陸通關程序和檢驗作業之重點,以期能協助台商企業有效拓展中國大陸市場。為協助國內業者了解電焊機 及 安全玻璃之產品輸銷大陸通關程序及檢驗作業,本課程特邀熟悉兩岸海關實務的漢邦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李仁祥顧問師擔任主講,課程完全免費,敬請 踴躍報名。詳全文

106年我國產品出口至中國大陸技術性貿易障礙意見調查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透過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與中國大陸反應不合理的檢驗認證制度及執行,加速排除我方的出口障礙,特囑本會進行此一意見調查,掌握我國業者每一年度輸陸之技術性貿易障礙問題,敬請 撥冗詳實填覆,個別問卷對外絕對保密,敬祈於811日前以電傳或email擲回工業總會。詳全文


 


如 何消除貿易障礙,進行全球佈局,向為國內廠商所關切,也是本會輔導之工作重點,對此,本會乃持續積極調查各國對我貿易障礙,作為政府透過諮商要求對手國改 善之依據,並且協助國內業者改善市場進入之通路。歡迎您隨時就貴公司出口之重點市場所面臨之任何出口障礙透過反應專區內之問卷向本會反應。 【詳全文


 



公告自即日起修正CCC6804.21.00.00-1「凝結之合成或天然金剛石製磨石、研磨輪(砂輪)及類似品」等50項貨品之輸入規定代號「375」內容詳全文

修正「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八條及第三條附表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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