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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FTA經貿情勢產業資訊出口障礙反應政府公告

工總舉辦15場「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製造業系列溝通會議
為協助業者了解「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內容,並聽取業者對於兩岸洽簽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意見,工業總會將自98年5月7日起至6月25日止,陸續針對不同產業舉辦「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製造業系列溝通會議」。會中,特提供與會業者充分表達意見的時間,希望與會業者透過此一溝通會議,充分表達對ECFA簽訂之內容的看法與建議,例如:希望中國大陸對我開放之產品項目、希望與中國大陸洽談合作的項目,以及中國大陸目前仍對我出口設有貿易障礙之事項等。由於本溝通會議至關各產業未來之發展,與國內業者權益息息相關,敬請踴躍報名參加。......詳全文


 

拉米:貿易援助將幫助發展中國家危機之後的經濟恢復
5月7日,世貿組織秘書長拉米在參加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貿易援助審議會議上表示,貿易援助將幫助發展中國家在金融危機之後的經濟恢復,通過建立其生產能力,相信發展中國家將釋放其經濟增長潛力,並將幫助他們充分利用現有的以及新的貿易機會。拉米指出,此前召開的二十國集團首腦峰會上已經傳遞了積極信號,會議承諾將履行對於發展中國家的貿易援助承諾,在未來兩年內通過多種管道確保貿易融資的流動性。......詳全文

台美日控訴歐盟違反ITA案 WTO將開審理庭
台美日控訴歐盟違反ITA案,WTO將召開第一次審理庭。這是台灣首度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維護商業利益,也是台灣國際貿易法律能量的測試。經濟部談判團隊有信心贏得勝訴。......詳全文

後杜哈時代台灣的經貿政策規劃方向─外交/發展議題
杜哈談判回合自2001年11月開始以來,至今已經過了六個多年頭,還是無法完成。以「發展」為核心價值的杜哈回合,是否真的能夠滿足開發中國家的發展需求?其所面對的問題為何?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如何在WTO中進行角力競爭?我國如何在此一詭譎多變的談判場域中爭取經貿外交利益?我們就從政治的角度,檢視杜哈發展回合談判之問題,並就我國未來經貿外交政策方向提出建議。......詳全文

 
 

馬英九:用世貿名稱與星簽FTA
今年APEC亞太經合會議11月將在新加坡舉行,馬英九總統接受新加坡媒體專訪時表示,有關出席APEC的意願,他個人有意願到任何地方去,但有時候不一定能照他的意願。馬英九同時表達可以用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名稱,與新加坡簽訂FTA(自由貿易協定)。......詳全文

CEPA補充協議六在港簽署
人民網香港5月9日電,中國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和香港特區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分別代表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在港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補充協議六,內地對香港進一步擴大服務貿易開放和經貿合作領域,其中“研究與開發”和“鐵路運輸”為新增領域。新協議將於10月1日實施。根據CEPA補充協定六,內地同意推出29項市場開放措施,涉及20個服務領域。至此,CEPA涵蓋的服務領域已由目前的40個增至42個。......詳全文

 
 

亞洲區域貨幣合作邁出歷史性一步
東協10國和中日韓(10+3)三國財長5月3日在巴厘島會議上就規模為1200億美元的亞洲區域外匯儲備庫的主要要素達成共識,並決心在2009年年底啟動這一被稱作“亞洲貨幣基金”雛形的多邊貨幣交換機制。這一合作行動,對維護亞洲地區經濟金融穩定具有重大意義,並將對改革和完善國際金融體系產生積極影響。......詳全文

 
 

面臨全球經貿衝擊,工業總會與國內產業共同因應進口傷害
長期以來,工業總會不但一直站在協助產業發展的立場,為產業發聲;同時也持續協助受進口衝擊的產業申辦貿易救濟措施,今年全球景氣不振,國內產業正是臨淵履薄、戮力經營的時刻,若外國將其過剩的產品大量輸入我國,勢必將造成國內產業受到更嚴重的損害,是以採取必要的貿易救濟措施不但可以穩定產業之發展,也得以支持國內勞工的生計。......詳全文

經濟部設立「搭橋專案辦公室」加強兩岸產業交流合作
為建立兩岸產業合作平台,創造兩岸產業合作商機,並連結跨國企業進行全球布局,經濟部宣佈成立「搭橋專案辦公室」,並於(5/8)正式揭牌運行,未來專職推動兩岸產業交流合作業務。專案辦公室由經濟部技術處處長吳明機出任執行秘書,下設2個小組「兩岸產業智庫諮詢小組」及「兩岸產業合作工作小組」,協助進行兩岸產業合作重要議題之策略規劃,以及搭橋專案之行政協調工作。......詳全文

能源稅 擬分十年開徵
賦改會8日將舉行「綠色稅制之研究」工作會議,由中華經濟研究院長蕭代基就開徵能源稅進行簡報。依據初擬報告,能源稅未來以整併油氣類貨物稅與汽燃費為主,開徵項目多達十種,包括汽油、柴油、煤油等,目前處於免稅的核能與煤炭、天然氣也將納入課稅。依規劃,開徵能源稅後第二年起,每年個人綜所稅率級距均將下降1%,薪資特別扣除額調高為15萬; 第三年起,企業所得稅率每年下降1%。全年稅收逾80億的印花稅將廢除,體育及藝文活動不再徵收娛樂稅,電器、飲料、平板玻璃與橡樛輪胎等四項貨品貨物稅也將免稅。......詳全文

印度針對包含我國在內各國採行壓克力纖維(Acrylic Fibre)防衛措施調查
印度於4月9日公告,針對我國、泰國、日本、德國、中國大陸以及韓國進口之壓克力纖維展開防衛措施調查,印度關稅號列為55013000、55033000、55063000。......詳全文

中國對原產於沙烏地阿拉伯和台灣的進口1,4-丁二醇作出反傾銷案初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中國商務部於2008年9月25日正式發佈立案公告,決定對原產於沙烏地阿拉伯和臺灣進口1,4-丁二醇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該被調查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稅則號:29053990。......詳全文

廠商出口CITES附錄動植物或其產製品參加國外舉辦展覽,申請核發(再)出口CITES許可證之作業程序......詳全文

歐盟推動REACH化學品規章之最新進展
由於REACH已自預註冊進入註冊登記階段,為協助業者順利進行註冊登記暨提交相關註冊資料等,ECHA預定於本年5月28日至29日於芬蘭Helsinki舉行第二次公聽會,會中將介紹在註冊階段應扮演之角色(包括從pre-SIEFs至SIEFs)、如何準備登記文件資料、candiate list物質暨納入附件XIV之物質草案清單(或稱授權物質清單)目前徵詢公眾評論意見情形等主題。......詳全文

歐盟暫緩「電子進出口概要申報單」之強制規定,暫以自願性方式提交
依據執委會第1875/2006號規章(AEO施行細則法規)第3(3)條規定,為促使歐盟會員國關務主管機關對風險評估作業予以電腦/電子化,歐盟之經濟營運商必須自2009年7月1日起向關務主管機關提報「電子進、出口報關概要申報單」。由於歐盟業者尚未備妥如何落實該項規定(包括資訊設備、網路作業等),因此,執委會於本年4月3日公告第273/2009號規章,聲明自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業者之進、出口報關概要申報單得以自願方式提交。如未提交進出口概要申報單者,則由關務主管取得進、出口貨物之相關申報文件資訊後,再進行風險分析評估。......詳全文

歐盟續放寬塑膠箱及塑膠墊等包裝產品之重金屬濃度限制
由於減少包裝廢棄物不僅有助減少污染物排放至水及空氣,亦可減少掩埋場及焚化爐之興建。因此,歐盟於1994年公告理事會第94/62/EC號指令(PPWD)以管制包裝材料含鉛、鎘、汞、六價鉻等重金屬之濃度比率。在法規生效(1996年6月30日)後2年,包裝及包裝材料含該等重金屬之濃度不得超過600ppm、3年後濃度不得超過250ppm、1年後不得超過100ppm。由於考量特定產品之可重複使用及回收使用之特性,執委會續於1999年公告第1999/177/EC號決議,放寬塑膠箱及塑膠墊可超過上述濃度限制,惟該決議在生效10年後必須中止。......詳全文

歐盟照明設備生態設計條例出台
近日,歐盟通過一項能效要求法規,規定在2009至2012年逐步從市場上淘汰供家庭、工業部門和公共場所使用的白熾燈等高耗能照明設備,並對鹵素燈和緊湊型螢光燈、鎮流器等照明設備做了能耗、功能、美觀、衛生等方面的要求。此舉將對我國低能耗白熾燈輸歐造成嚴重衝擊,相關企業須積極應對。歐盟照明設備生態設計條例表明,能效等要求日趨成為燈具出口的限制。......詳全文

歐委會限制化妝品內含月桂醇聚醚-9
2009年4月29日,歐盟委員會擬議限制化妝品內具有麻醉效果的月桂醇聚醚-9(或稱聚桂醇)的使用,重新制定其最大濃度限量,並將該物質添加至化妝品指令附件3內。歐盟化妝品指令附件3的第一部分將修訂增補如下內容:無需沖洗化妝品中桂醇聚醚-9的最高授權濃度含量為3%,而卸妝產品中桂醇聚醚-9為4%。......詳全文

哥倫比亞自98年4月3日起塑膠製品進口採取FOB基準價
哥倫比亞商工暨觀光部98年4月3日公告第003499號決議,自公告日起,塑膠製餐桌用餐具、廚房用具、合成扁條梭織物、聚乙烯及聚丙烯製綁繩或打包線、聚乙烯製撚線、繩、索及纜、聚丙烯製包裝用帶、座物、塑膠製家具等貨品進口,依據FOB進口基準價課稅,並自公告日起實施),請參考附件「哥倫比亞塑膠製品以FOB基準價課稅表」。......詳全文

韓國關於電動腳踏車之安全要求通知文件G/TBT/N/KOR/210......詳全文

日本擬修訂醬油品質標籤標準
2009年4月24日,日本農林水產省發佈醬油品質標籤標準修正案概要。標準將修訂如下:1. 為了防止顏色非常淺的醬油混濁,允許使用蛋白酶。2. 對於除主要配料標籤之外的配料標籤,廢除特殊規定,並且應用加工食品的品質標籤標準。......詳全文

日本修訂有機植物標準
2009年4月24日,日本農林水產省發佈通報,修訂有機植物標準。該標準修訂如下:1.允許從舊紙中分離的、用於包含膠帶(僅限於成分是再迴圈棉絨纖維)包裹的種子的農用物質作為一般管理。2.增加了磷酸鐵顆粒和碳酸氫鉀濕粉末作為植物害蟲和蟲害控制使用的許可物質。3.許可的製備物質:(1)撤銷了DL-酒石酸、DL-酒石酸氫鉀和DL-酒石酸鈉。(2)乙烯使用標準物質中增加了成熟獼猴桃。(3)增加了明礬以防止香蕉切面變黑。......詳全文

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管理辦法》......詳全文

 
 

如何消除貿易障礙,進行全球佈局,向為國內廠商所關切,也是本會輔導之工作重點,對此,本會乃持續積極調查各國對我貿易障礙,作為政府透過諮商要求對手國改善之依據,並且協助國內業者改善市場進入之通路。歡迎您隨時就貴公司出口之重點市場所面臨之任何出口障礙透過反應專區內之問卷向本會反應。......詳全文

 
 
  • 修正「關稅配額實施辦法」第九條......詳全文

  • 修正「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第五十條、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一百三十八條條文......詳全文

  • 公告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硝基呋喃代謝物之檢驗」為食品衛生管理法所定之食品衛生檢驗方法......詳全文

  • 公告訂定「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毒鯖河豚成分之定性檢驗」、「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黑鯖河豚成分之定性檢驗」及「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白鯖河豚成分之定性檢驗」為食品衛生管理法所定之食品衛生檢驗方法......詳全文

  • 預告修正「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第九條、第十二條草案......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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