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控印尼鋼品防衛稅不合法 勝訴

發布日期:2017-08-24

2017年08月23日 04:11 林憲祥�高雄報導

針對台灣控訴印尼對我「鍍�塗鋁鋅鋼品」實施防衛措施的不合法性,歷時2年訴訟程序,世界貿易組織(WTO)的爭端解決機構(DSB)審議小組(Panel),正式判決我國勝訴。

對此,台灣鋼鐵公會理事長林弘男昨(22)日傍晚表示,樂見這項判決結果,除感謝政府相關單位對該案的的關心與協助,並期盼台灣業者能早日重返印尼市場,惟必須慎防印方再啟動上訴措施,以確保台灣業者的權益。

據了解,若業者能重返印尼市場,預期對包括中鋼、中鴻、燁輝、盛餘及裕鐵等上下游相關廠商是一大利多,有助開拓東南亞外銷市場。

鋼鐵公會指出,印尼自103年7月22日起,對包含我國等輸往印尼的鍍�塗鋁鋅鋼品課徵3年防衛稅,致我國出口印尼的相關產品金額大幅衰退,根據印尼方面統計,由102年展開調查前的每年5085萬美元降至103年的1,132萬美元、衰退78%,至104年更跌至剩16萬美元、大幅衰退99.8%,目前台灣鍍�塗鋁鋅業者已完全退出印尼市場。

鋼鐵公會表示,該案調查過程,印尼除資訊不透明、事前無提供諮商期等諸多不符合WTO相關規定的做法外,對我政府初期提出的諮商要求也不理睬、不回應,政府為捍衛業者權益,與最大外銷國越南合作,透過WTO爭端解決機制,對印尼提出法律訴訟。

該案訴訟程序長達2年,WTO爭端解決審議小組終於在8月18日正式公布該案判決結果,認定印尼在採行該案防衛措施課稅,僅針對部分會員包括台灣、越南、韓國、日本等30餘國的產品課徵高額的額外關稅,已違反WTO最惠國待遇規定,因此印尼應取消或修正該案的課稅措施。

鋼鐵公會說,該案3年的防衛措施,依程序應於今年7月21日屆期停止,印尼海關亦於7月22日終止對相關產品額外課稅;惟印方卻另於6月23日通知WTO表示可能會「延長」實施該案課稅措施,使該案又突增變數,雖然業者一方面欣見該案之終判結果,但另一方面對於是否展開接單布局又轉趨觀望。

為維護及捍衛業者權益,政府相關單位再次針對印方此一不合理的可能行為,挺身而出,正式向印尼提出嚴正抗議,並要求印方應遵循判決結果,同時為因應印尼可能對該案提出上訴,相關單位也已著手準備上訴程序的攻防策略。

(工商時報)


出處: 中時電子報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823000118-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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