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公告自2017年10月5日起不須進行品質檢驗之貨品項目清單

發布日期:2017-08-25

資料蒐集: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文章公布日期:2017-08-24 資料來源:越南法律圖書館網站,2017年8月21日
編輯單位: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濟組

越南總理於2017年8月17日簽發第37/2017/QD-TTg號公告,廢除總理2006年3月7日第50/2006/QD-TTg號公告有關應施品質檢驗貨品項目清單的規定(如附檔),並自2017年10月5日起實施。
附件 附件:
pdfA06-742.pdf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13408

回上頁

留言板

標題*

內文*

瀏覽人次: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版權所有 2020©

本會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2樓聯絡電話:(02)2703-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