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貿易逆差與可能的貿易戰

發布日期:2017-09-02

2017年09月01日 04:10

魏可銘前駐WTO公使、歐盟副代表、國貿局副局長
今年4月川普在與習進平會面前一周,即簽署行政命令,要求90天內,檢討長期對美國有貨品貿易順差的16個貿易夥伴,是否以任何手段造成美國貿易順差。而大陸即是美國最大的逆差國,6成貿易逆差都是來自中國大陸,2016年中美貿易逆差達到3100億美元。習川會後,習近平同意新的貿易談判百日計畫,提振美國出口,減少對中國大陸的貿易逆差。但是今年8月以來,中美貿易波瀾又起。8月1日羅斯指責大陸對源自美國的進口實施貿易壁壘,通過低成本貸款、能源補貼、退稅等非公平貿易方式促進出口,並表明將採取貿易救濟措施等方式來糾正雙邊貿易失衡。8月14日,川普依《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簽署行政命令,授權美國貿易代表署審查「中國貿易行為」,包括中國大陸脅持大陸廣大市場,要求外商在技術移轉等智慧財產權給予強制授權。美中貿易關係轉趨緊張。



就貿易逆差言,美國的總體貿易逆差與中國的順差之間沒有關係,主要源自其龐大財政赤字及低儲蓄率的總體經濟結構,且其來有自,自1970年代起對日本及東亞國家即存在貿易逆差,不是始自中國。此外,一般的貨品貿易統計,沒有考慮到來料加工等價值鏈的因素,從全球價值鏈來看貿易。而都是以進口貨品最終的上岸價格,及出口貨品的起岸價格計算。如果貿易統計以貨品的加值作為計算的基礎,就不會引起誤會,這也是OECD及WTO都主張用加值貿易(TiVA)作為貿易統計的基礎。就美中貿易逆差言,如從加值角度來看,至少高估25%,尤其是資訊產品國內加值僅49%,紡織品也僅73.5%。從全球產業鏈來看,修理中國大陸,最多只是讓製造業由中國大陸移至東南亞等國家,不見得能解決美國貿易逆差問題。

從美國貿易逆差的演變和中美貨品貿易逆差的結構變化可以看出,中美雙邊巨額貿易逆差是在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下雙方充分利用資源稟賦,發揮產業優勢,實現有效產業分工的結果。而傳統的貿易統計方式誇大了雙邊貿易的失衡。





從服務貿易來看,美國在教育、影視、醫療等都具優勢,自2000年以來,美國對大陸的服務貿易一直保持順差,在2015年約為2,474億美元。美國看貿易逆差應該要從更寬廣及宏觀角度切入,並將中國大陸購買美國債券等宏觀面併同考量。

如果川普應用保護主義措施作為手段,進行進口替代,促使製造業回流,創造國內就業。則可能採取的措施,在貨品貿易方面:不外(1)關稅、稅捐(2)數量限制(3)標準、檢驗等技術性貿易障礙,以及檢疫等非關稅措施(4)反傾銷及反補貼措施(5)補貼。

就關稅來說,WTO會員的關稅的稅率及課徵、檢驗標準,都須依最惠國待遇原則(MFN),普遍適用於所有會員,不能有針對性。且在WTO架構下,關稅均有約束,不能任意提高超出約束稅率,否則必須依照GATT 28條與主要供應國及具初始談判權會員諮商並給予補償。全面提高關稅(川普提到45%)必定違反其在WTO的關稅承諾。

但是針對大陸出口特定產品課徵反傾銷稅或反補貼稅,或二者併用的所謂「雙反」措施,可以符合WTO規範,比較簡易可行。使用雙反措施,最大的好處是可以針對特定產品項目及進口國發動,影響範圍層面較易掌控,比較給人沒有政治化的印象。

美國一旦對大陸特定產品課徵反傾銷稅或是採取防衛措施,必定引發其他國家效尤,以免轉向傾銷,而大陸也常反擊。由於兩岸產業關係密切,對陸課徵雙反必定影響在陸投資的台商及其供應鏈。此外,過去不乏大陸產品在被雙反後,迂迴台灣出口,造成對大陸課徵雙反時必須把台灣產品連帶列入的結果。

至於對陸產品全面課徵高額關稅,政治影響較大,可能引發大陸反制。況且美國銷陸項目較為集中,該等產業利益團體在美國一向具政治影響力,尤其是農業、藥品、汽車、鋼鐵、化工、影視等,如要對川普構成壓力,就須對美這類產業進行反制。

在歐巴馬執政期間,美國在WTO對大陸進行了16項控訴,全數獲勝。事實上,透過WTO的多邊貿易體系,美國可以獲得正義,並無必要承擔額外政治風險,以其他途徑獲得其所謂的正義。

的確大陸以官方主導的產業政策,為「補短板、調結構」,優化產業結構,「做大做強」產業。其採取的許多措施,許多不乏不符合WTO規範之處。

中美貿易失衡與爭端解決,有賴雙方的努力。大陸須改變以補貼及其他,如侵犯智慧財產權及挖角等不公平方式從事競爭。以國家補貼方式強力推動進口替代,只會造成全球產能過剩與價格崩盤,產業發展應依比較利益,不要通通吃光,應該留一口飯給別人吃,才不會招致他國怨恨仇中。

美國對中國大陸的經貿關係也應避免過度政治化,甚至視中國為寇讎。況且許多美國移往國外生產的產品,提高關稅後不見得所有在外產業均能回流美國。因此,必定引發物價上揚,對中低收入者不見得有利。

用雙邊主義及單邊主義,片面以自己認為公平,「美國第一」的理念,來壓迫貿易對手,將破壞美國與其他國家當初辛苦建立的國際貿易秩序,是對以WTO為主的多邊貿易體制的破壞,進行貿易戰更是損人傷己。

(工商時報)


出處: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901000069-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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