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WTO控訴加拿大勝訴後 加拿大修正對我焊接碳鋼管產品課徵反傾銷措施

發布日期:2017-10-07

加拿大邊境服務署(CBSA)通知我方,經複查其對我焊接碳鋼管產品課徵反傾銷措施,已裁定不再對我中鴻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鴻公司)及鑫陽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鑫陽公司)課徵反傾銷稅。

按加拿大於101年5月14日針對印度、韓國、泰國、阿曼、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土耳其及我國等7國之焊接碳鋼管產品展開反傾銷調查,調查結果除訂定進口公平底價外,就我國部分又針對中鴻公司、鑫陽公司及我未應訴之其他廠商分別課以0.005%、0.4%及54.2%之反傾銷稅。惟經濟部與我受調業者研析發現,加國調查過程中有數項不符WTO規範之處。

經濟部在2014年6月25日將加拿大在本件反傾銷調查案違反WTO規範之爭點正式向WTO爭端解決機制提告。重點包括:加國並未遵守WTO有關微量排除之規定而逕對我商中鴻及鑫陽課徵反傾銷稅;加國另並援引他國廠商之傾銷差額核定我國未應訴廠商高達54.2%反傾銷稅;加國「特別進口措施法」及「特別進口措施條例」不符WTO規範等等。爭端解決機構審查後認定我國勝訴,裁定加拿大應修正不符WTO規範之措施。

CBSA表示自本(2017)年9月29日起不再對我國中鴻公司與鑫陽公司出口至加國之焊接碳鋼管課徵反傾銷稅,我國未應訴廠商稅率由54.2%降為29.6%。

又依據CBSA說明,加國國際貿易法庭(CITT)刻就本案加國國內產業損害進行複查並預定12月8日公告複查結果,倘屆時產業損害不成立,我國中鴻公司與鑫陽公司以外之其他廠商,亦將無需再被課徵反傾銷稅。

產業界普遍肯定此複查結果,認為此舉對維護我業者權益是一大助益。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將持續關注CITT本案產損之複查結果,並與相關公協會及業界密切聯繫。

貿易局發言人:徐副局長大衛
聯絡電話:02-2397-7103、0978-623-862
電子郵件信箱:dwhsu@trade.gov.tw
業務聯絡人:雙邊貿易二組葉科長士嘉
聯絡電話:02-2397-7276、0966-783-196
電子郵件信箱:scyeh@trade.gov.tw


出處: http://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72861

回上頁

留言板

標題*

內文*

瀏覽人次: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版權所有 2020©

本會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2樓聯絡電話:(02)2703-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