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新南向政策下我國ESCO產業輸出泰國之機會與策略

發布日期:2017-10-11

日期: 2017/10/05
作者: 中華經濟研究院WTO及RTA中心 葉長城 助研究員等
文件編號: WTOepaper572
作者:中華經濟研究院WTO及RTA中心 葉長城 助研究員
   中華經濟研究院第三(臺灣經濟)研究所 林怡嬪 輔佐研究員
   中華經濟研究院第三(臺灣經濟)研究所 鄭睿合 分析師
   中華經濟研究院WTO及RTA中心 黃柏誠 約用助理
   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 謝宗准 工程師
  我國政府目前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欲透過「長期深耕、多元開展、雙向互惠」等施政概念,結合並活用跨部會、地方政府及民間資源與力量,分別從「經貿合作」、「人才交流」、「資源共享」與「區域鏈結」四大面向著手,期盼深化我國與東協、南亞及紐西蘭、澳大利亞等18國之交流,並開創新的合作模式,同時建構「經濟共同體意識」。對此,國內能源技術服務業(Energy Service Company, ESCO)亦可在新一波南向浪潮中擴大輸出,以提升我國節能產業發展動能。其中,在經貿合作與區域鏈結上,我國業者可善用「新南向國家」之臺灣窗口,諮詢當地法律、會計與稅務等資訊,或利用海外信保基金之融資服務;也可藉由雙邊或多邊之產業聯盟和人脈網絡,拓展參與當地國能源效率服務機會。在人才交流與資源共享上,可透過人才培育政策成果,尋找合適之僑外學生或新住民第二代,作為前進當地市場之重要人力資源。

  由於在「新南向政策」所涵蓋之國家中,泰國臺商家數超過5,000家,有助於我國ESCO業者進入當地拓展節能市場業務(特別是針對臺商能源用戶),且就投資件數與投資金額來看,2016年臺灣對泰國投資共計46件,投資金額為2.28億美元,自1959年至2016年累計投資件數為2,320件,累計投資金額約為142億美元,顯見臺灣與泰國間的經貿往來十分熱絡。在能源指標方面,根據國際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2016)研究報告顯示,2014年泰國的能源密集度為0.35(噸油當量/2010年千美元),較鄰近國家如印尼的0.24(噸油當量/2010年千美元)、菲律賓的0.19(噸油當量/2010年千美元)及新加坡的0.10(噸油當量/2010年千美元)為高;在電力消費總量部分,2014年泰國電力消費量為1,738億度,高於菲律賓(700億度)與新加坡(484億度),隱含泰國的能源使用效率以及節能需求具成長空間。在經濟發展方面,環球透視(Global Insight)預估泰國於2017年至2026年平均經濟成長率為3.5%,此亦代表該國未來用電需求將會持續增加。綜合投資、能源及整體經濟面因素可知,泰國應係我國ESCO輸出「新南向國家」時的首選市場之一。

泰國輸入法規與節能獎勵措施

  首先,在輸入法規方面,泰國規範外商投資之主要法令為「外人商業法」(Foreign Business Act B.E. 2542),此法依外商經營許可範疇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所列9大產業因特殊理由禁止外商經營,而外商在第二、三類所列各大產業則須經特許始得經營。其中,ESCO產業所涵蓋之能源診斷與顧問諮詢、設計規劃、節能改善工程(如安裝施工、系統整合、維修保固等)、量測驗證、能源管理服務等,屬於第三類當中的工程服務業(Engineering)、工程建設(Construction)以及其他服務業(Other services),因此須先取得泰國能源部下轄之「替代能源開發與效率處」(Department of Alternative Energy Development and Efficiency, DEDE)認可文件,再向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Board of Investment of Thailand, BOI)提出投資獎勵申請。

  基本上,目前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BOI)為促進投資,已於2014年公布「投資促進政策與準則第2/2557號公告」(Announcement of the Board of Investment No.2/2557, Policies and Criteria for Investment Promotion),針對其所獎勵之產業中若為「外人商業法」附錄裡的第二類與第三類產業(如ESCO),除有法律特別規定外,並未就外商投資持股比例加以限制。由此可知,由於ESCO產業係屬BOI獎勵的產業之一,因此臺商或外商在泰國申設ESCO公司若能先後經泰國能源部與BOI批准,將不受外人持股比例規定限制。

  其次,在節能獎勵措施方面,受惠於泰國「七年(2015-2021)投資推廣策略」(The 7-Year Investment Promotion Strategies 2015-2021),與能源技術相關的產業分別為第四類節能零件製造業、第五類符合泰國能源效率標準的電器產品製造業,以及第七類ESCO公司,提交投資申請經泰國能源部核准後,最高優惠可享8年免企業所得稅,並提供5年稅收減半,共13年的獎勵措施,以及免徵機器和原物料進口關稅與其他非租稅方面之優惠資格。

泰國ESCO市場及產業現況

  首先,在ESCO市場部分,根據我國駐泰國代表處經濟組蒐集之市場資訊顯示,泰國曼谷平均電價為新臺幣3.30元/度,工業平均電價為新臺幣3.07元/度、住商平均電價則為3.53元/度;就泰國電價而言,其2000年之平均電價約為新臺幣2元/度,至2015年時已達3.3元/度,長期而言呈上升趨勢,有利於ESCO產業發展。而ESCO市場發展潛力方面,根據ReEx風險投資公司報告指出,泰國能源效率投資潛力為11.23億美元、節能潛力為1.96億美元,另按歐盟執委會聯合研究中心(Joint Research Centre, JRC)報告指出,泰國ESCO市場規模於2012年約為1億至2億美元,市場潛力則約為5億美元。儘管2014年至2016年期間,其ESCO市場投資金額呈下降趨勢,但未來在其政府陸續推動能源效率計畫與開放ESCO政府採購市場的情況下,ESCO市場商機可望再度擴增。

  其次,就產業現況部分,泰國ESCO產業係以中小企業為主,總計當地共61家業者(51家泰籍以及10家他國ESCO業者),多以技術設備商、設備代理及供應商與能源顧問公司為主,服務項目包括能源管理系統、汽電共生系統、照明系統節能與節能電機等,服務對象則是以商業大樓與工業部門為大宗。另依據泰國ESCO協會(Thai ESCO Association)統計資料顯示,泰國ESCO業者執行能源績效合約專案數量自2011年逐年成長,至2015年總計累積576件節能績效合約專案(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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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http://web.wtocenter.org.tw/Page.aspx?nid=126&pid=29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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