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與英國共同向WTO提案英國脫歐後之貿易處理方式

發布日期:2017-10-23

  歐盟駐WTO大使Marc Vanheukelen 與英國駐WTO大使 Julian Braithwaite 於本(2017)年10月11日聯合致函WTO會員,承諾將以干擾最小的方式處理英國脫歐後的貿易安排問題。信件中提議以「複製貼上」的方式讓英國大致沿用歐盟的國際貿易承諾條件,並透過技術性調整的WTO程序使英國分擔其他各項義務。該信件指出,有3項議題英國無法直接沿用歐盟的WTO貨品關稅減讓表,首先是關稅配額(簡稱TRQ),歐盟與英國表示,他們將以個別的貿易量作為計算基礎,藉以分拆現有歐盟的TRQ,因此歐盟和英國將主動與WTO會員接洽,以討論相關問題,特別是數據與計算方法的問題。其次是農業補貼,歐盟與英國表示,他們將用客觀的方法,把歐盟現行年度最終承諾的農業境內支持額度上限分拆為歐盟與英國個別的農業補貼額度上限。最後是WTO政府採購協定(簡稱GPA),歐盟與英國在信中表達共同意願,希望英國脫歐後仍然能夠保有GPA成員的資格。英國是透過歐盟參與GPA,而英國本身未曾正式批準GPA。GPA規範近50名成員間公共採購的規則,其中包含加拿大、日本及美國等大型經濟體,其商機約 1.7兆美元。
  早在上述信函發布前,美國、阿根廷、巴西、加拿大、紐西蘭、泰國及烏拉圭等WTO會員曾於本年9月26日發布信函,反對歐盟與英國分拆TRQ的作法,認為透過技術性調整改變TRQ的作法無法令人信服,這將會降低歐盟與英國的市場開放程度,並減損WTO會員出口貨品至歐洲的彈性。雖然該信函中沒有明確要求英國依據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T)第28條針對其WTO承諾進行漫長的重新談判程序,但是英國脫歐後,由於歐盟市場開放程度發生變化,歐盟最終必須依據GATT第28條,與其他162個WTO會員進行談判。


出處: 貿易救濟動態週報第737期

回上頁

留言板

標題*

內文*

瀏覽人次: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版權所有 2020©

本會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2樓聯絡電話:(02)2703-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