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能源重要進口法規

發布日期:2017-11-14

資料蒐集: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文章公布日期:2017-11-13 太陽能產品
1. 監控措施(surveillance)
根據2017年5月12日土國第2017/3(30064)號公報,宣布對每平方公尺價格低於300美元之「太陽能模組和面板」(Photovoltaic solar modules and panels,稅號8541.40.90.00.14 ),自公告日期起,採行進口監控措施。進口商於進口前需填列公報附件所附表格,包括製造商相關產品資訊,向土國經濟部申請許可文件,該文件效期6個月。
2. 歐盟CE證書需求
根據2016年12月30日土國第2017/9(29934)號有關產品檢驗公報,針對附件涵蓋之工業產品要求進口時檢附歐盟CE證書,其中光電相關產品包括太陽能模組和面板(Photovoltaic solar modules and panels,稅號8541.40.90.00.14 )及太陽能電池(Photovoltaic solar cells,稅號386. 8541.40.90.00.15)等,生效日為2017年1月1日。土國進口商檢附必要文件後,可至土國進口產品安全檢驗網(TAREKS)進行線上登錄及查驗。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2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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