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廠商如欲免繳預付盈利稅須符合三條件

發布日期:2017-11-28

資料蒐集: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文章公布日期:2017-11-27 資料來源:柬埔寨星洲日報網站,2017年11月26日
編輯單位: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濟組

柬埔寨財經部頃發出部會行政命令規章,宣布延長成衣和製鞋廠商免繳「1%預付盈利稅」期限至2022年,惟廠方必須符合規定條件。

根據財經部長溫本莫尼洛于上(10)月27日簽署的部會行政命令規章,生產服裝、鞋類、旅行箱、手提包和帽子供出口的廠商,將無須繳「1%預付盈利稅」(Pre-paid Profit Tax),直至2022年為止。渠表示,欲享受上述優待的工廠,必須符合三項條件,即須有合規的會計帳目、如期申報其他稅務,以及每年向稅局呈交外部審計報告。若不符合上述三項條件,工廠將不能享有豁免,仍須按月呈交1%預付盈利稅。

根據資料,自2011年以來,這是政府第4次宣布延長免繳1%預付盈利稅期限,上一次延長是至2017年底。豁免繳1%預付盈利稅,將能改善廠商的現金流動。柬埔寨稅法規定,企業不論盈虧,每月都須按收入的1%預繳盈利稅。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22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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