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發布日期:2017-11-30

發文日期:106年11月3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3351號
附件: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本次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如附件2。
檔案下載
公告掃描檔
F01、F02增修訂摘要表
F01、F02號列表


出處: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2600

回上頁

留言板

標題*

內文*

瀏覽人次: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版權所有 2020©

本會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2樓聯絡電話:(02)2703-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