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通過3項企業相關法律 恐對企業造成影響

發布日期:2017-12-01

資料蒐集: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文章公布日期:2017-12-01 加州商會近日公布2018年生效的企業相關新法,包括無薪育嬰假、新僱用限制等新法,對企業影響深遠,部分法案僅略作更動,或只針對特定行業的雇主。

AB63法案,也稱作「新版育嬰假法案」(New Parent Leave Act),要求擁有20名員工或以上的小企業,提供符合條件的員工長達12週的留職停薪假,以便照顧新生兒。員工需在孩子出生、領養或寄養1年內提出,雇主不用因為其他原因,如家庭成員醫療問題,提供員工假期。該法案對擁有20至49名員工的雇主影響最大,過去聯邦家庭與醫療假法案及加州家庭權利法,並未要求20至49名員工的企業提供育嬰假給員工。

AB 1008法案,被視為2013年生效的「禁止詢問犯罪紀錄」(Ban the box)法規的延伸,禁止5名或5名以上員工的雇主,在工作申請時,詢問有關犯罪的歷史,或在考慮僱用之前,查詢犯罪紀錄等。部分雇主質疑該法案,在加州擁有六家Barneys Beanery餐廳的David Houston認為,政府將所有風險都加在雇主身上。

另一項法案AB 168,禁止雇主詢問求職者過去的薪資、報酬或福利。雇主將無法依照求職者過去的薪資資訊,決定是否僱用,或應支付多少薪水。法案還要求雇主在合理的情況下,提供雇員有關申請職位的薪資範圍。該法主要是縮小男女間的薪資差距。從事相同工作,婦女的薪資往往比男性少。但求職者若在沒任何提示下自願披露過去的薪資,AB 168法案將允許雇主參考求職者過去薪資,決定未來應支付多少薪資。

(資料來源: advocacy.calchamber.com,worldjournal.com)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2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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