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稅改過〉槓上了?美稅改多項條款對歐洲不利 傳歐盟有意向WTO投訴

發布日期:2017-12-25

【鉅亨網新聞中心】

摘要:美國稅改法案中的部分條款,疑似違反 WTO 關於出口補貼的規定,讓美國企業在與歐洲企業的競爭中,處於優勢地位。路透援引義大利貿易法專家說法稱,「歐盟很有可能向 WTO 投訴」。

川普稅改法案距離立法僅一步之遙,令長期以來美歐之間的稅務摩擦隱現「升級」之勢。

由於稅改法案中的多項條款,對歐洲國家不利,且部分條款疑似違反 WTO 關於出口補貼的規定,路透援引義大利貿易法專家說法稱,「歐盟很有可能向 WTO 投訴」。

路透援引法律專家和歐盟執委會說法指出,這看起來等同於提供了出口補貼,實際上,就是讓美國企業可以在他們自己的地盤上,削弱歐洲競爭者。

事實上,早在上周一,歐洲最大的五個國家財長就已經聯名致信美國,稱法案個別條款不符合 WTO 等全球貿易規則。

更早之前,美國多名大學教授的聯合報告也指出,外國來源無形收入(FDII)低至 12.5% 的稅率在 WTO 框架下可能被定性為「非法出口補貼」。

目前,參眾兩院都已通過了修訂後的稅改議案,只待提交給總統川普簽署。

歐洲財長聯名信

12 月 11 日,德國、法國、英國、義大利和西班牙財長周一聯名致信美國白宮與財長姆努欽,稱美國稅改法案的個別條款,會嚴重干擾貿易與投資在經濟體之間的真實流動,既違反美國的避免雙重徵稅協議,也與 WTO 等全球貿易規則不符。

信中強調,歐洲擔憂川普政府將利用稅改來推進「美國第一」的貿易歧視方針,並使得已經由於環境和中東事務而緊張的局勢進一步升級。

歐洲財長們稱,川普稅改法案的部分條款違反了國際稅收規範。例如,在特別消費稅(excise tax)相關條款下,美國企業如果從其海外子公司進行採購,將不得不支付 20% 的稅費,而在美國國內進行的類似交易則並不適用這一規定。

聯名信認為,幾乎一半的跨大西洋貿易都是在企業內部完成,這一稅項將嚴重干擾貿易與投資在經濟體之間的真實流動,也會扭曲業已成熟的商業模式。既違反了美國自身的避免雙重徵稅協議,也與 WTO 等全球貿易規則不符,特別有損於日本汽車製造商和歐洲藥企等在美國售賣產品與服務的外國企業。

此外,法案中的「稅基侵蝕與反濫用稅」(BEAT)規定,美國企業對境外關聯方支付的行為若屬於「稅基侵蝕」將收稅 10%,到 2026 年起進一步升至 12.5%。聯名信認為,這將損害國際銀行與保險業務,因為金融機構與分支之間的跨境金融支付不可再抵稅。令歐洲財長頗為不滿的還有參議院議案要求對「全球無形資產低稅收入」(GILTI)徵收 10% 的稅率,代表美國企業的品牌和智慧財產權等無形資產在全球的收入稅負更低。聯名信認為,這是變相的出口補貼,因為有的智慧財產權收入與研發活動並不直接相關。

美國減稅令歐洲感到切身威脅。與美國減稅後 21% 的企業稅率相比,歐洲可以說是毫無優勢。法國、德國、義大利和西班牙的平均法定企業稅率高達 30%,東歐國家的稅率也普遍在 22% 左右。

美國法律報告

7 日,福德漢姆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 Rebecca M. Kysar 和多位美國法律及稅收專家發表了一篇題為《The Games They Will Play: Tax Games, Roadblocks, and Glitches Under the New Legislation》的論文,其中指出,FDII 條款可能違反了 WTO 義務。

稅改法案將企業所得稅率降至 21%,但外國來源的無形收入(foreign-derived intangible income,FDII),即「向海外市場出口無形商品所得」的稅率低至 12.5%。

(來源:美國眾議院網站)

該論文指出,FDII 稅率的計算方法意味著美國企業的出口收入越高,享受的稅收優惠就越多:

外國來源無形收入的稅收優惠可以透過轉售交易來獲得。

外國來源無形收入稅率的下降可能違反了 WTO 組織的規定,可能會被認定為非法出口補貼(根據 WTO《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第 3.1(a)條和第 3.2 條,以及《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 III:4 條)。

對於那些在美國沒有製造設備或雇員的公司來說,該項稅收優惠是可以獲得的,並且會誘使公司向國外製造商銷售,而不是在國內銷售。

據路透分析,FDII 這條規定每年可為微軟、迪士尼、星巴克、甲骨文以及美國銀行等公司節省數以十億計的美元。





『新聞來源�華爾街見聞』


出處: 新浪新聞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71222/25115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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