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公告建議撤銷對自我國等進口之聚胺絲課徵反傾銷稅

發布日期:2018-01-12

印度商工部反傾銷局於2018年1月5日公布第F.No.15/17/2016-DGAD號公告,建議撤銷對自中國大陸、我國、馬來西亞、印尼、泰國、韓國進口之聚胺絲(Nylon Filament Yarn)課徵反傾銷稅。

本案印度前於2006年終判對上述產品課徵反傾銷稅,並於2011年第一次落日複查調查後公告自 2012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12日繼續課徵反傾銷稅,其中對我國勝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課徵每公斤0.31美元及其他業者課徵每公斤0.54美元之反傾銷稅(稅則號列:2809.20.10)。

印度反傾銷局因印度廠商之申請,自2017年1月9日起對本案展開落日複查調查,並發布行政命令延長課徵反傾銷稅期間至2018年1月12日。今印度商工部反傾銷局公告建議撤銷課徵反傾銷稅,印度政府若未做成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之決定,本傾銷案即於2018年1月12日落日結束。

據有關業者表示,聚胺絲即俗稱之尼龍纖維,可製成一般衣物,亦可與棉、毛和黏膠纖維混紡﹐使混紡織物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和強度,用於製造傳送帶、漁網、纜繩、篷帆等。

據印度海關統計,2016年印度自我國進口前述產品共2萬8,097美元(佔該國進口市占率7.18%,排名第5),同年印度主要進口來源為中國大陸(市占28.29%)、越南(市占21.34%)、韓國(市占9.24%)。查我對印度聚胺絲之出口金額,自2012年課稅至2016年平均每年出口額約為3萬9,607美元,市占率從12%降至7.18%(詳如附表)。

本案調查期間涉案產品自我國等進口量持續減少,鑑於印方已建議不對自我國進口之聚胺絲續課徵反傾銷稅,我國相關產品可利用此機會拓展印度市場。

貿易局發言人:徐副局長大衛
聯絡電話:02-2397-7103、0978-623-862
電子郵件信箱:dwhsu@trade.gov.tw

承辦單位:雙邊貿易一組曾科長寶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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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bltseng@trade.gov.tw


出處: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76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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