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擬放寬防身噴霧使用規定

發布日期:2018-01-26

資料蒐集: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文章公布日期:2018-01-25 根據丹麥媒體The Copenhagen Post於2018年1月24日報導,丹麥政府已提案修正現行法規,允18歲以上民眾於家中合法持有防身噴霧(pepper spray),針對曾遭人尾隨或襲擊等具特殊需求者,得經申請核准後,於公開場合攜行。

根據丹麥現行法律,一般民眾須經主管機關許可後,方可持有防身噴霧。

丹麥犯罪防治委員會(Det Kriminalpræventive Råd)曾就防身噴霧合法化之相關風險提出警告,惟丹麥法務部長S?ren Pape Poulsen對此持相反意見。

P部長表示,對前伴侶暴力行為及跟蹤狂之恐懼,可摧毀受害者生活,爰應允許高風險族群攜行防身噴霧,以及成年民眾於家中合法持有。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28237

回上頁

留言板

標題*

內文*

瀏覽人次: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版權所有 2020©

本會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2樓聯絡電話:(02)2703-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