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管制清單」(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一日生效
發布日期:2018-01-29
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07年1月26日
經貿字第10704600290號
主 旨: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管制清單」(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一日生效。
依 據:貿易法第十三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歐盟軍商兩用貨品及技術出口管制清單」暨「歐盟一般軍用貨品清單」名稱為「軍商兩用貨品及技術出口管制清單」及「一般軍用貨品清單」,以避免廠商誤解只適用歐盟地區。另配合歐盟執委會105年9月21日及106年3月28日修正公布「歐盟軍商兩用貨品及技術出口管制清單」及「歐盟一般軍用貨品清單」,爰修正清單內容。
二、因應最新國際制裁趨勢,將「輸往北韓及伊朗敏感貨品清單」修正為「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及「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輸出規定代號分別為「S01」及「S03、S04」。
三、本公告內容及修正清單項目另刊載於本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trade.gov.tw)。
部 長 沈榮津
附件(請參見PDF)
出處: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4019/ch04/type1/gov31/num4/Eg.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