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發布調查終判報告建議對自我國等進口之甲基乙基酮課徵反傾銷稅

發布日期:2018-02-07

印度商工部反傾銷局於2018年2月1日發布反傾銷調查終判報告,認為自中國大陸、日本、南非及我國進口之甲基乙基酮(Methyl Ethyl Ketone)產品低於正常價格,且對印度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建議對自我國進口之產品課徵每公噸1,112.95美元之反傾銷稅,為期3年;其他國家之稅率分別為中國大陸每公噸1,147.06美元,日本每公噸1,065.66美元,及南非每公噸1,224.36美元。依據印度相關法規,報告公布3個月內,印度財政部將做成課稅與否之決定。

本案印度商工部反傾銷局於2017年2月9日公告展開反傾銷調查,所涉產品甲基乙基酮用途主要為製作塗漆、石墨、膠水、染料或清潔劑等之原料,印度海關稅則號列為2914.12.00。據印度海關統計,2016年印度自我國進口涉案產品1,220萬6,797美元(佔該國進口市占率46.98%,排名第1),其次為日本597萬6,284美元(市占23.00%)、南非582萬3,437美元(市占22.41%)及中國大陸116萬9,060美元(市占4.50%)。我國自2014至2016年皆為該國最大進口來源(詳如附表)。

據業界表示,印度是我國甲基乙基酮產品重要市場,目前該國國內產能僅約5千公噸,不足供應國內市場需要,勢必仍需仰賴進口補足市場需求。該項終判報告結果建議對我國課徵之反傾銷稅率相當高,近乎業者出口價之一倍,預計對我國業者造成甚大影響,不利我產品出口。

此次調查期間,我駐外單位密切追蹤案情發展,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並隨時提供調查過程公告資訊供業者參考因應。貿易局亦提供涉案廠商聘請律師、會計師費用補助,業者可透過所屬公會向貿易局申請。貿易局將續了解我國業者需求及困難,為我商排除可能之貿易障礙。

貿易局發言人:徐副局長大衛
聯絡電話:02-2397-7103、0978-623-862
電子郵件信箱:dwhsu@trade.gov.tw

承辦單位:雙邊貿易一組曾科長寶郎
聯絡電話:02-2397-7262、0972-983-302
電子郵件信箱:bltseng@trade.gov.tw


出處: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7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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