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智慧財產權稅務調整,新加坡國會三讀通過「經濟擴展優待法令(Economic Expansion Incentives Act)」

發布日期:2018-02-07

資料蒐集: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文章公布日期:2018-02-07 一、 新加坡國會本(2018)年2月5日三讀通過「經濟擴展優待法令(Economic
Expansion Incentives Act)」免稅優待修正法案,前述法案主要係將去(2017)年新加坡財政預算案宣布推出稅務調整政策正式立法。其中,自去年推出研發智慧財產權獎勵(IP Development
Incentive)後,智慧財產權收入將不再納入新興服務獎勵(Pioneer Service Incentive)和加強發展擴展獎勵(Development
Expansion Incentive)範圍,新興服務公司業務收入,包括智慧財產權收入,若符合當局要求,原本可於前述兩項計畫分別享有免稅和稅率優惠,然為鼓勵使用納稅人所研發知識產品,爰作出調整。

二、 修正法案另一重點係進一步定義整合投資獎勵計畫(Integrated
Investment Allowance)。以前外資企業購入設備須專用於獲批准項目始可獲得津貼,法令修訂後,相關設備主要用於獲批准專案即可。針對新加坡業者擔心,透過稅務獎勵吸引外資做法,對新加坡產業價值鏈所產生的增值效應似乎越來越低,新加坡貿工部(貿易)部長林勛強指出,放寬整合投資獎勵計畫,將使新加坡中小企業與外資合作具有更大的靈活度。


出處: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629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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